马怀德拟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马怀德拟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已被确定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人选考察对象,目前正在公示期。

马怀德出生于1965年10月,青海循化人,他曾回忆,少时生活很艰苦,“为了吃饱,常常要用白面换更多的苞米、青稞等杂粮。一块五的学费都掏不起,还要申请减免。”

1984年,时年19岁的马怀德以全省第六名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读书期间,他对行政法产生兴趣。本科毕业后,他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师从行政法学领域著名学者应松年。1990年,他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师从应松年和诉讼法领域著名学者陈光中。1993年,他成为新中国培养的首位诉讼法专业行政诉讼方向的法学博士。

博士毕业后,马怀德留校任教至今。期间,1998年33岁时被破格聘为教授,35岁时成为博士生导师。2006年开始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读博士期间,《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国家赔偿法》的起草提上日程。马怀德参与了《国家赔偿法》的起草工作。当时,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问题引发讨论,有人认为应适用过错原则,也有人认为应适用过错加违法原则,还有人认为应适用无过错原则。马怀德与老师应松年在《中国法学》发表了论文《国家赔偿立法探索》,文中对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进行了专门论述,建议应适用违法原则。最终,国家赔偿法的立法采用了这一建议。

参与国家赔偿法起草期间,马怀德完成了博士论文《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务》,并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由于其在国家赔偿法立法过程中的贡献,获得了“马国赔”的称号。

自国家赔偿法以来,马怀德直接参与了《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上百部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

去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马怀德参加了这部重要法律的专家论证工作。他受聘担任中纪委特邀监察员多年,曾三次参加王岐山主持的中纪委专家学者座谈会并就反腐倡廉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言献策。

2017年,马怀德获评CCTV年度法治人物。当时的推荐词中评价说,马怀德是“行政法治大厦的建设者”、“传播法治精神的布道者”、“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者”,每年平均要为党政机关授课20余次;2013年,组织开展“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每年对全国100个城市的法治政府建设状况进行客观中立的评估并发布报告,成为学术机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典范;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建部、福建省等多个部委和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

获评法治人物时,马怀德表示,“我还是非常乐意回归学术界”,“能被学生记住,成为他们人生很美好的一段经历,是做教师非常幸福的一件事情”,“我的想法是更专注于学术,培养更多更好的学生,让我们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我们的行政法学能够往前再迈进一步。”

据报道,多年来,马怀德直接指导硕士研究生60余名、博士研究生近30名。他们中相当一部分已经成为享誉学界的青年才俊或实务部门的业务骨干。

由于同时担任学校领导,马怀德工作十分繁忙。他给学生发邮件,时间大多在深夜。“对学生提交的论文,从题目选定、篇章架构、观点斟酌、论证过程及至具体的文字表达,都会仔细的审阅,提出修改意见。他对学生要求严格。学生提交的作业,他的评价大多是‘还可以,但还需要修改’;偶尔被认为‘还不错’,已是十分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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