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台湾的所谓“温和土改”:单靠个人魅力就能让地主分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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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台湾的所谓“温和土改”:单靠个人魅力就能让地主分地吗?

1949年以来的的台湾土地改革,其手段温和、渐进,加之日后台湾经济腾飞,故在近年来被广受追捧。但实际上这些人有意无意地犯了一个逻辑错误,那就是改革手段温和不温和,与改革成功不成功没有直接关系。改革的副作用小,这是改革的结果,若简单以手段的温和作为来解释这次改革的成功,那是倒置了因果。1949年以来的台湾土地改革纵然有其成绩,但其成绩的背后有特殊的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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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出身地主望族的台湾籍共产党人郭琇琮医生。当年岛内进步知识分子的主流思想是左倾的。)

1949年的台湾,虽然与1939年蒋经国主政下的赣南是不同的一副面相,但百姓的苦难是相似的。台湾岛内的土地问题十分尖锐,以至于不少岛内的地主子弟都看不下去,思想逐渐转向了社会主义,如以台大附属医院医生郭琇琮与基隆高中校长钟浩东为代表的岛内知识分子都先后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当年的国民党当局,从高层到基层技术官员,都意识到了土地改革的必要性。农业官员欧世璜回忆起自己在河南见到农民困苦的惨状,感慨道“人民不能更穷苦了”,“农村几百年来都没什么大改进,农民已享受被压迫的”。因为土地问题与阶级矛盾直接相关,而若再不调整台湾的阶级矛盾,则势必有更多人会走向自己阵营的对立面,国民党将失去最后的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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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月5日,陈诚就任台湾省主席。4月14日,陈诚颁布《台湾省私有耕地租用办法》,“三七五减租”开始执行。陈诚作为蒋介石的老部下,上任伊始就打出了“人民至上,民生第一”的旗号,丝毫不顾虑旁人的目光。早在抗战期间,陈诚就在主政的湖北搞过减租。这次在台湾,陈诚更是强力推行“三七五减租”。所谓“三七五减租”,即地主收取的地租,最多不能超过租地全年农产品的37.5%。这一项政策旨在限制地主对农民的压榨。朝鲜战争爆发后,台湾的防卫压力骤减,陈诚得以进一步大规模地推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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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台湾推行了大规模的公地放领,即把官营耕地的所有权转移为农民所有,以贷款方式,把官方从日本殖民者手中无偿接管的那一部分公有地卖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与此同时,蒋介石也痛下决心改造国民党。蒋介石设立了新的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将以前的地方势力一概排挤出去,到1952年,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下一年度的施政中心为实施耕者有其田。此后颁布的《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按土地肥力划分了26个等级,规定了地主拥有土地面积的上限,超出限额的土地由国民党当局征购,再转手卖给农民。农民自然是要贷款买地的,购地款项分十年偿清,国民党当局向地主购买土地的钱款则由债券和股票等支付,也分十年还清。这一改革自1953年底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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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陈诚的三项改革举措可以发现,国民党在台湾的行政效率较之大陆时期高得多,高得不正常。国民党说一不二,要地主损害自己的利益给农民减租,地主就老实照办。日后国民党的农业官员蒋彦士自辩称这是台湾省主席陈诚(“陈辞公”,陈诚字辞修)“廉明公正”,靠个人魅力说服得地主“心服”,说到这里,蒋彦士过完了嘴瘾又不忘借机损大陆官员几句。很显然这是个编造出来的政治神话,还透露着一种对台湾当地百姓高高在上的傲慢。陈诚的确曾经亲自出面劝农民服从改革,但他一个人怎么劝得过全岛那么多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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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谘议会档案:按《三七五减租条例》,新竹县一农民获得了自己的土地,但这土地很快遭到台湾当局地政局的“征收”。可见在这场所谓温和土改中,有太多不为人熟悉的反复、拉锯和博弈,地主势必也不会看到陈诚个人魅力就乖乖把地交出来,这都是国民党当局的政治神话想要掩盖的。台湾地主是怎样交出土地的?果真是国民党当局所说的受到感动而自愿为之吗?请期待下文的分析。

参考文献

[美]江南:《蒋经国传》

黄俊杰记录:《台湾“土改”的前前后后——农复会口述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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