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王某驾车来到南岸区,在南坪青龙路一小区门口。因为车位的事,与另一名姓张的女子大打出手。接到报警后,南坪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对双方进行制止。
就在民警准备将双方带离现场时,王某却表现得很激动,不但不配合执法,反倒对民警进行辱骂、推搡,甚至还跳上警车引擎盖大闹。在现场,民警采取果断措施,将王某强制带离。
宋警官介绍,王某认为,在先前的抓扯中自己吃了亏,忍不下这口气,因此想要在现场用武力解决问题,捞回颜面,于是最终跳上警车,阻止民警将张某带走。
最终女子因阻碍民警执法被行政拘留10日。
《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是今年2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其中明确了公安执法的权威不容侵犯,并强调,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而受到侮辱、贬损,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