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曾谈过骆宾王声讨武则天的檄文,写得很是凌厉,开头是这样的:
伪临朝武氏者,性非和顺,地实寒微。昔充太宗下陈,曾以更衣入侍。洎乎晚节,秽乱春宫。潜隐先帝之私,阴图后庭之嬖。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践元后于翚翟,陷吾君于聚麀。加以虺蜴为心,豺狼成性,近狎邪僻,残害忠良,杀姊屠兄,弑君鸩母。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
骆宾王在朝中工作多年,又是做过侍御史的,对有关武则天的传言肯定了解得很透彻,所以一下笔就从揭露个人隐私写起,把武则天说得很不堪:性格恶劣,出身不好,品德低下,伺候太宗就不安分,还诱惑高宗,残害前皇后,最出格的是“杀姊屠兄,弑君鸩母”,人间都被她祸害尽了。
古人不管做什么,都是先把道德高度摆出来,檄文当然要把对手写得很恶毒,这样才能占据心理优势,赢得人心。
骆宾王这篇檄文写得太过成功,以至于被后来的史家采信,几乎是一个一个坐实了他的“观点”。
《资治通鉴》里,就收录了不少武则天的负面信息,司马光编撰史书的严谨态度,向来为人们所称道,但是在面对武则天这段历史的时候,他老人家心态也淡定不下来,许多道听途说之言,可能就蹭顺风车挤进了材料里。这其中甚至包括骆宾王不曾提到过的极端案例。
一个比较明显的例子,是指证武则天为了栽赃王皇后而谋杀亲女,我们先看一下《资治通鉴》的原文:
后宠虽衰,然上未有意废也。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杀之,覆之以被。上至,昭仪阳欢笑,发被观之,女已死矣,即惊啼。问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适来此。”上大怒曰:“后杀吾女!”昭仪因泣诉其罪。后无以自明,上由是有废立之志。
故事是这样的:武昭仪生了个女儿,皇后很喜欢这个孩子,抱着逗了一会儿,趁皇后离开的空当,昭仪掐死孩子藏在被子里。随后皇帝亲临,昭仪打开被子,发现孩子死了,嚎啕大哭,旁边的人都说皇后刚刚来过,皇帝大怒:“这是皇后杀了我女儿。”从此动了废皇后而立武昭仪的心思。
按照这种说法,武则天为了与皇后争宠,特意挖了个坑,不惜掐死自己的亲生女儿,从而在皇帝心里形成王皇后残忍好杀的印象。
武则天个性刚烈,人所共知,不然也无法成为中国古代唯一的女皇帝,她四个亲生儿子,一个早年猝死,一个被逼得自杀,剩下两个都吃尽了苦头,基于这样的印象,似乎武则天掐死女儿也绝非不可能。
但有意思的是,武则天时代的史料,包括骆宾王的檄文,都没有提到这一点,成书于五代的《旧唐书》只含混地说了一句“武后夺嫡之谋也,振喉绝襁褓之儿,菹醢碎椒涂之骨,其不道也甚矣,亦奸人妒妇之恒态也。”
这里说武后为了夺嫡,曾经掐死婴儿、虐杀皇后,这是目前仅见的有关武则天扼杀小孩的最早记录,但也没有明确整个作案过程,更没有指称武后虐杀亲儿。
另一则记录出自《唐会要》,说武则天所生女儿暴卒,于是“奏王皇后杀之,上遂有废立之意。”
这个故事慢慢地算是揉成型了,可是《唐会要》其实是宋代人编撰的,比《旧唐书》要更晚一些。
直到欧阳修主持编撰《新唐书》,才明确指出武昭仪杀女陷害皇后,可能基于对欧阳修的新任,《资治通鉴》全文照录了这一段。
武则天究竟有没有做过这么残忍的事?我们今天当然无从考证了,只能从逻辑上推断,她实在没必要杀死女儿嫁祸他人,古代婴幼儿死亡率高得出奇,能养活都很不容易,当时武则天在皇帝心中的地位也只是宠妃,行这样的险计,未必就不穿帮,所以整个过程很有可能是凑巧。
我们不妨假设,如果武则天真做了这件事,她断然不可能告诉任何人,任何有可能泄露秘密的人,都会被杀人灭口,那事情的“真相”又是如何传出来的呢?
古人对历史固然很认真,但出于立场或者其他因素考虑,往往也会有失误之处,《资治通鉴》中就有不少活灵活现的“密室谈话”,按照今人的观点,即便是现场录音录像,都存在剪辑的可能,这种旁人完全不知道的“秘密”,肯定是不能用作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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