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战车主要用在装甲战斗群编成内与坦克协同作战,也就是说,要在直接火力覆盖的区域内作战,因此,步兵战车需要较强的装甲防护。同时还要求步兵战车必须具有像主战坦克那样的越野机动能力,而且还应是履带式的。例如,步兵战车在所面临的威胁不断加剧的情况下,装甲防护已有了相当大的加强。像美国的M2“布雷德利”和英国的“武士”这样典型的步兵战车,其装甲防护在最初设计时是为了防14.5mm重机枪穿甲弹的攻击。但是,现在装甲已经增强到了正面能防30mm机关炮的脱壳穿甲弹的攻击。有些其他的步兵战车,如我们前几天介绍过的瑞典赫格隆公司的CV9030步兵战车,其装甲防护更强,能防30mm尾翼稳定脱壳穿甲弹的攻击。
步兵战车
但是,步兵战车即使有这样强的装甲防护力,也比不上要与其协同的战斗坦克。为了使步兵享有与坦克乘员同等的装甲防护力,步兵战车必须增强装甲防护。因此,德国陆军在其NGP计划重武器平台的底盘上研制NGP-B步兵战车。事实上,以色列国防军和俄罗斯陆军早已生产了装甲防护可比得上战斗坦克的步兵战车。以色列生产的步兵战车叫做“阿奇扎利特” (Acharit),俄罗斯生产的步兵战车称作EIP-T,这两种步兵战车都是以T-55坦克的底盘为基础研制而成的。
除了要消除或至少减少步兵战车在和坦克协同作战时生存力上的差别,在维和行动中,也非常需要步兵战车具有较强的装甲防护力,特别是对便携式空心装药反装甲武器的防护。增强装甲防护必然使得步兵战车增加重量,例如,美国的M2“布雷德利”步兵战车的重量已从22.26增加到29.94,而以色列的“阿奇扎利特”则重达44t。步兵战车大幅增重,是步兵战车为了在威胁下具有更强的生存能力和更高的机动性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履带式步兵战车
步兵战车的另一个发展目标是提高战略机动性。因此,美国陆军要求其步兵战车应能用c-130运输机空运。然而,C-130的最大载重量只有20.4,最新型的C-130的最大载重量也只有22.7 ,而美国陆军又要求,未来步兵战车要有3名乘员,9名搭载步兵,车辆的体积将会很大,这样,装甲防护力将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装甲防护力减弱后,可利用隐身技术来弥补。隐身技术可使车辆大大减小雷达反射面和热特征,从而降低其远距离被发现和被敌反装甲武器命中的概率。但是,利用隐身技术来对付近距离的攻击是否有效却令人怀疑。当然,步兵战车还将得益于装甲技术的进步,装甲技术的进步将使其具有更高的质量防护系数。对于动能弹而言,被动装甲的质量防护系数已是轧制均质钢装甲的1.5倍,当采用陶瓷时,其质量防护系数(对付某些弹种)可达2倍。
轮式步兵战车
而非爆炸反应式装甲,其质量防护系数甚至更高。事实上,有些非爆炸反应式装甲,其质量防护系数据称是轧制均质钢装甲的5倍或5倍以上。尽管如此,要保持传统的结构形式而重量又不超过20.4或22.7的步兵战车,装甲防护水平不可能太高。
那与没有可能通过采用纤维塑料复合材料来提高步兵战车的质量防护系数。这些复合材料据称比具有相同抗弹性能的钢装甲要轻30%,但是,这种减重只适用于车体,而不适用于整车。采用复合材料结构的车辆与采用金属结构的相同的车辆相比较,整车重量减轻可能不会超过10%。
要使步兵战车在给定的重量范围内达到最强的装甲防护能力,那么就得通过牺牲其车载武器来实现,像装备25mm或30mm机关炮的步兵战车将要安装35mm甚至40mm机关炮。事实上,日本的89式步兵战车已安装了厄利孔35mmKDE机关炮,瑞典的CV90安装了博福斯40/ 70Ba式40mm机关炮。
M2步兵战车
除了机关炮以外,美国的M2“布雷德利”、英国的“沙漠武士”、意大利的“达尔多”和日本的89式之类步兵战车还安装有反坦克导弹发射器。俄罗斯的EMI-3虽没有安装反坦克导弹发射器,但安装了能发射制导炮弹的2A70式100mm低膛压炮;波兰的BWP2000步兵战车则安装了1门奥托·布雷达60/ 70A式60mm高速炮和1具反坦克导弹发射器。但是,像以色列的“阿奇扎利特”和俄罗斯的EIP-T之类车辆的前装甲却要厚于150mm,因为这两种车辆都是以T-55坦克的底盘为基础的,它们的前装甲估计至少相当于200mm厚的轧制均质钢装甲。奥托·布雷达的60/ 70A式60mm高速炮和以色列军事工业公司的HVMS式60mm高速炮也许能在战斗距离上击穿这么厚的轧制均质钢装甲,因为它们能在2000m距离上击穿240mm厚的轧制均质钢装甲。但是,要安装这两种高速炮,步兵战车还要保持重量不变,那么其装甲厚度就得减薄,而且可供载员利用的车内空间也得缩小。
M2步兵战车
此外,步兵战车一方面要装备能打敌步兵战车(甚至打敌之主战坦克)的武器,另一方面又要输送步兵,这样做是很有问题的。因此,出于使用和技术上的原因,把这两种用途分开,并且把主要用途是输送步兵的车辆的武器限定为自卫或近距离火力支援,会明智得多。以色列国防军业已认识到这样做的好处,并把“阿奇扎利特”的武器限定为7.62mm机枪。选用12.7mm重机枪和40mm自动榴弹发射器。
步兵战车
如果坚持打敌步兵战车,那么就需要装备一种不搭载步兵只安装机关炮的专用车辆。这种车辆可有效地对付敌直升机和敌步兵战车。关于将步兵车辆的两种主要用途分开的观点,西德陆军曾进行过探索,在“黄鼠狼”步兵战车上安装了一门博福斯57mm机关炮。然而,在当时的条件下,这种设计思想没有被人们接受。那么,关于步兵车辆是要重装甲防护还是要由C-130运输机空运的问题又再次提出来了。除了运送步兵的装甲车辆以及能打敌之步兵战车和直升机的车辆以外,步兵还需要自行迫击炮、反坦克导弹发射车以及装甲指挥车、装甲救护车和装甲抢救车等等,这些车辆都是装甲战斗群中其他兵种部以所需要的车辆,英国陆军把这些车辆统称为“转甲成斗群支援车辆",简称ABSV,简明扼要地说明了这些车辆的用途。ABSV要与步兵战车在相同的成场环境中作战,故应与后者具有同等的战术机动性。与步兵战车采用相同的底盘是完全可以得到满足的。但是,如果步兵战车是重装甲型,这样做就会成本太高,因此就得分别研制重量较轻且装甲较薄的支援车辆。
装甲支援车辆虽然装甲防护都很薄弱,但实践证明这些车辆是必不可缺少的。M113装甲人员输送车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其主要用途是输送下车战斗的步兵,因而一直有“战场出租车”这样一种多少有点贬义的别称。尽管如此,它满足了步兵下车战斗的需要,并为多种装甲支援车辆提供了基础。.
轮式步兵战车
如果执行的任务不是在敌人直射火力覆盖的范围内的话,无论是把轮式车辆用作装甲输送车辆,还是用作各种类型的支援车辆,都是一种很好的选择方案。轮式车辆在执行这样的任务时,优于履带式车辆,原因是轮式车辆振动和噪声小,乘员在长途奔波中不至于疲劳,而且轮式车辆耗油量低,通用性好,从而减轻了后勤保障的负担。轮式装甲车辆有许多优点,但也有自己的缺点。主要是它们适应的越野地形比履带式的要少,并且随着车重的增加,其能够通过的地形会更少。因此,轮式装甲车辆方案会因车重的增加而使其吸引力锐减,当它们的车重如同GTK/MRAV/VBCI计划的部分车型时,就更成了问题。重型轮式车辆的局限性可用其可能行驶的地形土壤强度(通常称为圆锥指数)来进行数学评估。特别是可以把轮式车辆可能遇到的土壤圆锥指数与车辆限制圆锥指数进行对比。所谓车辆限制圆锥指数也是土壤圆锥指数,即足以让某一具体车辆通过的极限土壤强度,英国国防鉴定研究局曾于最近在皇家军事科学学院举行的“轮式和履带式”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其土壤一车辆力学研究成果,借助此成果可计算出车辆限制圆锥指数。就GTK/MRAV/VBCI计划的车辆而言,当最大车重为32时,轮胎气压正常时的车辆限制圆锥指数为384kPa,轮胎气压最低时的车辆限制圆锥指数则为265kPa。可是,潮湿松软农田的土壤圆锥指数只有200kPa,这就是说,这种32t的车辆是不可能通过的。再者,这并不是车辆可能必须通过的土壤强度最低的地面。而重量较轻的车辆应当能够通过这种地面,例如,莫瓦格公司的“皮兰哈”1型8x8车辆的车重只有16.5t,因此,即使在正常轮胎气压下其圆锥指数也只有210kPa,而在最低轮胎气压下则为146kPa,因车重的关系, GTK/ MRAV/VBCI也不能用C-130运输机空运,其战略机动性也就降低了。有鉴于此,与GTK/MRAV/ VBCI计划的制订和执行者们相比较,美国陆军看来要明智一些,他们把计划研制的轮式装甲步兵输送车及支援车辆的车重限制在15t和18t之间。
GTK/MRAV/VBCI计划的车辆之所以车重较重,主要原因是体积大,车内空间大到15m",是M113之类车辆的2倍多,甚至比美国海军陆战队现役的和两栖突击车的车内空间还要大。由于体积大, GTK/MRAV/VBCI难以采用隐身技术,因此,其目标投影面积更大。如果它们执行的任务仅限于火力支援,而不深入直接火力覆盖的地带,这也许还算不上是什么大的缺陷。但是,如果根据法国陆军的使用观点,顾名思义, VBCI是要与坦克协同作战的,这样一来,它们就不能不深入到直接火力覆盖的地带。在这种情况下, VBCI将因为体积大和装甲必然要比坦克薄得多而更容易受到损伤,又因为是轮式,故不能像坦克那样通过那么多的越野地形。
“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