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被索赔50万

鹿晗被索赔50万

原标题:鹿晗被索赔50万

鹿晗

H.O.T、东方神起、少女时代、Super Junior、EXO,这些风风火火的韩流组合背后有一个共同的东家,那就是被称为明星博物馆的韩国SM娱乐公司。前日,该公司公开声明称已起诉EXO组合成员之一的鹿晗和一家注册地位于上海的化妆品公司。经核实,记者获悉,上海市普陀法院已受理此案,案由为著作权侵权纠纷。

10年合约远未到期

东家起诉旗下艺人“不忠”,往往都会拖上几个曾经对艺人“暗中施好”的广告主。诉状显示,SM娱乐公司作为原告,除了将鹿晗列为第一被告,一家名叫韩束的化妆品公司以及该公司的淘宝官方旗舰店成了此案的第二与第三被告,大致原因是艺人鹿晗在与SM公司合约未到期的前提下,擅自配合韩束公司,并且让该公司使用东家为他拍摄的写真照片用于产品宣传。

根据SM娱乐公司提交的材料,2010年5月27日,鹿晗与该公司签署了长达10年的专属协议,成为该公司的专属艺人。协议签订以后,2013年5月13日,在SM娱乐公司内设的影棚内,该公司摄影部的员工为鹿晗以及EXO组合的其他成员拍摄了套图相册以及涉案的照片。

资料显示,2013年12月21日,SM娱乐公司在韩国主办了一场演出活动,首次公开销售了这套EXO的套图相册,每套折合人民币约90元,4000套的套图相册在现场被抢购一空。

SM公司索赔50万元

前天,记者登录了被告方开在淘宝的官方旗舰店,网站首页的确挂出了鹿晗身着白色西装、微笑抬起右手的照片,而照片的背景则是该公司的促销活动。

根据SM公司的诉请,除了要求三位被告停止使用、复制和传播涉案照片,还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撤回并销毁包含侵权照片的所有宣传资料,此外,SM公司还向三名被告提出了连带赔偿共计50万元的索赔。

据媒体公开报道,这起纷纷扰扰的东家告艺人事件最初发酵于韩国。在SM公司公开声明书中,鹿晗于2014年10月通过韩国境内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对SM公司提起了诉讼。在韩国法院尚未就此等诉讼开始正式审理之前,鹿晗与EXO组合的另一名成员便借组合的超高人气在中国境内无节制地开展电影拍摄、广告代言、出席颁奖典礼等演艺活动。而鹿晗方面的律师表示,目前双方在韩国已经有过几轮尝试性的和解,但并没有开庭。至于SM娱乐公司在上海的起诉,律师还未收到关于此案的起诉函与相关材料。 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