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办前副秘书长陈哲男涉贪污被判7年 入监服刑
原标题:涉贪污被判7年 扁办前副秘书长陈哲男入监服刑
华夏经纬网12月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陈哲男涉“司法黄牛”案,历经多年诉讼,台湾“最高法院”11月20日依贪污罪判决7年定谳;昨他只身前往雄检二办报到后,解送高雄二监服刑。
据报道,雄检表示,检方发传票指定陈哲男昨下午2点报到,他提前10分钟抵达高雄地检署第二办公室报到,没有律师陪同。经检察官吴正中讯问后,解押到高雄二监服刑。
雄检表示,检方启动防逃机制后,规定陈哲男每天都要到辖区高雄苓雅警分局成功路派出所报到,他每天都如期报到,没有逃亡迹象;昨发监前面对检察官讯问,也都表示“没意见”,情绪平静,低调未多谈。
陈哲男是陈水扁“执政”时期的扁办副秘书长,2002年新偕中建设前董事长梁柏薰涉伪造文书及违反“银行法”官司,陈哲男佯称可代为摆平官司,陆续向梁诈得共600万元新台币。
检调查出,陈哲男藉职务之便安排陈水扁到司法官训练所参加开训典礼并致词,藉此向梁柏薰展现自己影响力,让梁觉得他在司法界“很够力”,陆续交付现金和支票。后来梁柏薰所涉案件仍被判刑,发现自己被骗,2004年在香港召开记者会指控陈哲男是“司法黄牛”。
案件缠讼多年,“最高法院”认定,梁柏薰交给陈哲男的财物是梁单方面致赠,与“司法黄牛”案无关;审理后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将他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