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关于“山东金月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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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关于“山东金月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事宜的公告

原标题: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关于“山东金月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事宜的公告

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稳定,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山东金月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山东金月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案件涉及的资金及其他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和追缴,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已采取强制措施。

二、集资参与人要积极携带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公安分局仲宫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上海街西)进行报案登记,说明本人的基本情况、详细地址、联系方式、集资情况。

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共同犯罪人员,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

四、集资参与人员应依法、理性维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案件查处工作,主动提供案件线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

举报电话:0531-85086135、0531-85086132

13370585787

特此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