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10岁女童疑遭性侵案 嫌疑人已被刑拘
原标题:江苏金湖10岁女童疑遭性侵案 嫌疑人已被刑拘
此前报道:网曝江苏金湖一教师丈夫性侵小学生 警方立案
江苏金湖小学生疑遭老师丈夫性侵 老师被停职
人民网淮安10月20日电 (是钟寅)本网最近连续报道的江苏金湖县10岁小学女生在老师家寄宿补习期间,遭到老师丈夫多次性侵一事。金湖县政府19日晚公布消息称,涉案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
警方:涉案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16日上午一则网帖在金湖论坛上引发关注,一名10岁女童的家长称,女儿被老师的丈夫侵犯近10次,还被威胁不许告诉父母。网帖称,女孩精神状态出现异常,常常梦中哭泣。据称,10月13日,家长已向当地警方报案。
19日深夜,金湖县政府网站上公布了此案的初步调查情况。10月13日上午,金湖某小学女学生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其2014年5月至6月在任课女老师家寄宿家教期间,多次被该老师的丈夫性侵。据受害人父母陈述,今年6月下旬,他们得知女儿被性侵后,多次与该女教师进行交涉,谈及相关道歉和赔偿事宜。在长达近4个月时间内未就此达成一致,学生家长遂报案。
接到报案后,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并于10月14日和10月16日两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讯问。10月17日下午,该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相关部门表示,此案正在侦查之中,因为涉及未成年人,且属隐私类案件,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案件具体细节及侦查过程不宜公开。对此,请广大网民理解与支持,同时望知情者积极向警方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
律师:孩子家长可追究老师民事责任
有网友质疑,若是没有老师违规办有偿家教,孩子也不至于遭受老师丈夫性侵,这件事上老师是否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呢?
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毅表示,从刑事角度讲,女教师没有协助丈夫性侵女童的情节,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从民事角度讲,女教师组织有偿补课寄宿,对未成年人有暂时的监护责任。女生在其家中遭到性侵,老师履行监护职责不力,客观上造成了悲剧发生。而且有偿补课也违反了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因此女童家长可追究老师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律师指出,老师有偿补课,说明学校管理上也有问题,也应负一定责任。
金湖县教育局在事发后也对涉嫌有偿家教的老师进行了查处,并在10月16日向社会公布了处理结果。该老师目前已被勒令停职反思,并将补课所得退还家长。金湖县政府就有偿家教一事,已责成教育部门加大查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