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暖民心

不起诉决定暖民心

原标题:不起诉决定暖民心

常洪波 丛姝玉 柳岚

5月上旬,山东省龙口市张家村30多名群众自发来到龙口市检察院,将一幅绣有“怀揣民情、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公诉科干警手中,感谢检察机关在审查张建等人非法拘禁他人案件时,情理结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该村年近半百的村民吕民生,和妻子在村里开了一个小商店。去年年初的一天,一个名叫李春生的男子到店里买烟时透露自己是村里新农村建设的总开发商,还管着几个小的开发商。吕民生听后,急忙说自己想买一间门市房,但村里说早就卖完了。李春生便笑着说那是他授意这样说的,为的是先捂盘以后卖个好价钱。如果吕民生想要,马上交2.5万元的定金。

第二天上午,吕民生就把定金交给了李春生。之后,吕民生有点不放心,就去村里建楼的工地打听有没有这么个人,工地上的工人都说没有这么个人。吕民生心里觉得不妙,急忙打李春生留的电话号码,但已欠费停机了。

吕民生怀疑李春生是个骗子,赶紧向村里的治保会反映了这件事,又发动亲戚朋友上街找李春生。当天傍晚,吕民生找到了李春生,将其送到了村治保会。治保主任张建见李春生不承认是骗子,就和其他工作人员将李春生打了一顿,关押了两个小时后才打电话报警。

经公安机关查实,李春生有两次诈骗犯罪前科。但在公安机关对李春生进行刑拘体检时,发现他后背臀部有瘀伤,他随之供述自己被村治保会控制并殴打的经过。

公安机关认为,村治保会的三人用腰带将李春生捆绑住,并对其拳打脚踢,用胶皮棍进行殴打,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两个小时,涉嫌非法拘禁罪,遂于2014年3月13日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一起看似简单明了的非法拘禁案,检察院的承办人在办案时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状况,三名犯罪嫌疑人对整个事实没有异议,但对公安机关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做法表示强烈不满。抓坏人反而被拘留,村里的很多老百姓十分不解,纷纷联名上书,要求检察院弘扬正义,还治保主任张建等人清白。

从法律层面讲,犯罪嫌疑人虽是村里治保会的成员,但他们抓获诈骗犯后有殴打行为,其行为依法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但从社会层面来讲,如果简单地一诉了之,必然会引发村民的不满,甚至会毁灭性地打击村民与犯罪分子斗争的积极性。

如何从根本上纠正村民对法律的误解,让村民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带着这一问题,承办检察官来到村里,先后走访了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被诈骗钱财的村民以及其他村民。在拉近了与村民的距离、获得村民信任后,承办检察官当即对村民们进行一次普法宣传。“治保会成员帮助公安机关抓获现行犯没有错,帮助村民索要诈骗款也没有错,但是抓获现行犯后应当立即扭送公安机关或及时报警,除非司法机关,谁都没有私自审判的权力……”

从这个案子入手,承办检察官向老百姓详细讲解了非法拘禁的犯罪构成、村民在遇到非法侵害时如何有效自我保护、司法机关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惩恶扬善等。他由浅入深的讲解赢得了不断的掌声,村民们表示受益匪浅,三名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也当场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为了有效地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融为一体,承办检察官果断提出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的建议,经汇报研究后,获院领导的支持。2014年4月3日,承办检察官再次来到村委会议室,在公安机关、村支部书记及广大老百姓的见证下,公开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宣读后,现场群众一片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