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制定党委政法委员会案件评查工作规定

云南制定党委政法委员会案件评查工作规定

原标题:云南制定党委政法委员会案件评查工作规定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日前,云南省委政法委出台《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案件评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易发生违规违法的案件进行核查和评判,确实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作用。

据悉,《规定》旨在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促进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加强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规定》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案件评查要以集中评查与个案相结合,每年组织一次集中评查工作。同时还规定省、州(市)、县(区)三级党委政法委负责评查工作的总体领导及重大事项的协调和督办,要求州市组建不少于20人、各县不少于10人 的“案件评查暨法律咨询专家库”,重点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和在执法检查或执法巡视中发现有问题的案件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进行评查,并明确提出对需要责任倒查的案件和需要进入终结程序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必须进行案件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