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海南蒙冤23年 申请国家赔偿996万元

四川男子海南蒙冤23年 申请国家赔偿996万元

原标题:四川男子海南蒙冤23年 申请国家赔偿996万元

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 记者14日从海南省高院获悉,蒙冤23年的四川男子陈满申请国家赔偿966万余元,3月14日已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根据王万琼律师提供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陈满要求海南省高院赔偿人民币9661332.92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申请人误工费3707555.28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23年的申冤费用支出100万元。

海南省高院表示,将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并组成合议庭,经过审理之后依法进行裁断。陈满案的纠错是国家法治建设进步的结果。从过去的疑罪从轻原则,到现在的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司法理念的进步有赖于国家法治体系的进步。

陈满案回放

1992年12月25日晚,海口市上坡下村发生杀人放火焚尸案,在该市打工的陈满被捕。1994年底,海口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海口市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向海南省高院提出抗诉。海南省高院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于去年底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开庭再审此案。2016年2月1日在海南省美兰监狱,依法对该案公开宣判,认为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满杀死被害人钟作宽并放火焚尸灭迹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改判。法庭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当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