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申请法律援助 不再需要收入证明
原标题:今起申请法律援助 不再需要收入证明
广州日报讯 (记者刘艺明)今日起,新的《广东省法援条例》正式实施,相比起旧条例,新条例对于申请法援的门槛将大大降低,比如申请法援不再需提供收入证明,讨工资、讨赡养费等都可免除经济困难的审查、公益诉讼也可申请法律援助等。为此,南海区司法局昨日召开会议,总结了去年的法援工作,同时还决定聘请20名律师,成立南海区法律援助律师专家顾问团。
法援特点:
刑事案对象多为未成年人
据南海区司法局介绍,2015年度,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47件,其中民事案件599件,刑事案件641件,行政案件7件。其中,受理刑事指定案件共627件,与2014年287件相比增长118.47%,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有421件,占全部刑事指定案件的67.15%。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当事人大多为偏远农村家庭出身,学历普遍较低,年纪较轻,主要以企业劳务人员和打零工为主。由于工作不稳定,收入待遇低,部分当事人企图通过抢劫、盗窃等犯罪行为,从而达到快速获得金钱利益的目的。这一方面既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缺失有关;另一方面,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制裁存在侥幸心理,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此外,受援人属于农民工等群体的案件共有378件,占2015年全部民事案件数量的63.11%。反映出目前农民工等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仍占案件的大部分,法律援助处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救助承担着重要作用。由于目前南海仍然以生产制造业为主,产业工人群体数量大,人数多,因此农民工等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主要集中在工伤、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类型的劳动纠纷案件。
新例解读:
申请法援不需收入证明
南海法援处主任陈路生介绍,新的《广东省法援条例》将于今日开始实施。旧条例中规定,除特殊案件当事人外,申请人应当提交由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及其主要家庭生活成员的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来证实经济是否困难。而新条例则规定,除特殊案件当事人外,申请人只要提交对真实性负责的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资产申报材料便可。这就意味着,经济困难的标准进一步放宽,由证明制度转变成申报制度,方便了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讨工资、讨赡养费都可免审
陈路生说,新条例将“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列入了免审案件的范围。也就是说,之后追讨上述费用,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无条件获法律援助,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的审查。
免审的范围还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情况。以往由于要进行经济困难审查,主要的援助对象也限于农民工。“以后也就是说,只要你是企业的员工,即使是高管,也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公益诉讼可申请法律援助
此外,福利院、孤儿院、养老机构、光荣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福利机构等社会组织,也可申请通过免审申请法律援助。
社会组织如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申请也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