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摩托斑马线撞死行人 肇事者涉六项罪名被追刑责

无牌摩托斑马线撞死行人 肇事者涉六项罪名被追刑责

原标题:无牌摩托斑马线撞死行人 肇事者涉六项罪名被追刑责

无保险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无牌机动车,并不按规定车道、超速行驶,且行径人行横道时未避让行人,肇事造成伤者死亡。这是近日发生在青岛市李沧区的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肇事者也因此涉六项罪名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4月13日7时10分许,在李沧区重庆中路上发生了一起惨剧,驾驶人张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重庆中路南向北行驶至重庆中路939号门前处时,恰逢行人陆某沿人行横道线由东向西步行横过重庆中路至此,摩托车车头与行人身体相撞,致车辆损坏,碰撞发生后,摩托车滑出去了189米,驾驶人张某某、行人陆某双双倒地受伤滑出三十多米,行人陆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半小时后死亡,驾驶人张某某经医院抢救后脱离危险,但意识模糊。“事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发现,死者为女性,非本市户口,26岁,刚结婚不到一年。而肇事者张某某并未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而是出示了一张机动车C1驾驶证,同时,重庆中路限速每小时70KM,而出事时,张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经资质部门鉴定车速每小时117到127公里之间,遂认定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无牌机动车并不按规定车道超速行驶,行径人行横道时未避让行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全部原因。”交警李沧大队事故科民警姜学斌告诉记者,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某事发前,着急去父亲所在的公司办事,因为着急未依法行车从而造成事故。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事故责任,陆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该起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民事赔偿事宜双方正在协商之中。”姜学斌说,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某也因此涉六项罪名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经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谨慎驾驶,行经路口注意避让行人及车辆,做到礼让、文明、安全、心情平和,从你我他做起,确保安全,防止悲剧发生。(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刘晖 李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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