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231万元 莒南一公司法人涉嫌犯罪被追责
原标题:虚开发票231万元 莒南一公司法人涉嫌犯罪被追责
本来两公司间没有业务往来,莒南某公司法人代表却编造虚假合同虚开发票达231万元,日前,该公司法人代表徐某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5月17日,莒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江苏省东台市公安局配合下,破获一起虚开发票案,抓获逃犯徐某。徐某,男,44岁,江苏省兴化市人,莒南县某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经查,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徐某在与莒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业务情况下,编造虚假合同,共虚开发票231万元。在财务处理时,增加徐某对公司债权23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