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研究”不能逾越纪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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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研究”不能逾越纪律底线

原标题:“集体研究”不能逾越纪律底线

集体研究本意是指集思广益的一种民主决策方式,目的在于科学决策、长远规划、为民着想。但集体研究必须合规合纪,绝不能逾越纪律底线。

党规党纪是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最基本遵循。本案例中的罗光松打着“集体研究”的旗号,以给职工子女发“压岁钱”为名违规发放福利,自欺欺人地以为“没事”,殊不知早已触碰纪律“高压线”,最终被查处,教训令人深省。

集体研究要重程序,更要明晰纪律底线。一方面,要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摒弃惯性思维和侥幸心理,按纪律办事,按规矩研究决策,才能保证不出事。另一方面,要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党员、群众的监督作用,使权力在阳光下公开、公平、公正运行,避免集体研究“破纪”问题发生。

遏制公款滥发福利不正之风,将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还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查处问责的案例,警示教育大多数,形成有力震慑。

(作者柯德忠系福建省沙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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