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早餐摊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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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指定早餐摊消费

这处指定消费的早餐摊门脸儿无任何招牌

早餐摊内杂乱,摆有四五张桌子,老人在此吃早餐可刷卡消费

法制晚报讯(记者 董振杰)通州区漷县镇张庄村专门给70岁以上老人发放一项福利,每人每月50元。但老人们称,这笔钱都被存入磁卡,并指定到村内一家早点摊消费。如果不在这里消费,钱将退回村里。对此,张庄村村支书称,这笔钱由村里支付,目的是解决老人吃早餐问题,早餐摊的指定也是经村里两委班子讨论通过,和村里没有利害关系。

讲述 村里给老人发福利 只能在早餐摊刷卡消费

通州区漷县镇张庄村居民张强(化名)称,从2016年元月开始,村内为7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了一项福利,每人每月发50元钱。

但村里将钱存入一张磁卡内,要求老人必须到村内的一家早点摊吃早点消费。如果不在这里消费,这笔钱将退回村里。如果这一年度没有消费完,可以转到下一年度。

“既然是村内的福利,为什么不将现金直接发给我,而是必须到小吃店消费呢?”张强觉得这种方式对老人来说算不上方便或自由,“要是实实在在的福利,为什么我们没有可以选择的余地?”

探访 指定早餐摊无任何招牌和标识

昨天上午,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在张庄村走访时,有多名老人证实了张强所述。“最好能直接发放现金,这样花起来不受限制”,有老人不解,“要是实在不能发放现金,村里有馒头店、商店、小吃店,卖的也都是生活所需,起码这些店也应该可以花这笔钱,为什么非得限定一家早点摊呢?”。

昨天早上9时许,记者来到这家指定消费的早点摊位。这是一家从外部看没有任何标志和招牌的小店,不时有村民从里面进进出出,几名吃过早点的老人正在闲聊。

记者走进店内看到,这处门面内有四五张桌子,操作间加上摆放桌子的地方约有四十平米,两名妇女正在忙活。一名吃完早点的人起身结账,掏出一张磁卡,在一个机器上刷了一下。

店内一名招呼顾客的妇女告诉记者,这里的确是“福利指定消费点”,村内的70岁以上老人持卡均可以前来吃早点消费,一个油饼一碗豆腐脑卖三元,价格并不贵。

村民介绍,这家店存在了10多年了,是一户村民所开,大家相互之间都认识,持卡老人可以享受一点儿折扣优惠。

回应 经村里讨论决定 与早餐摊无利害关系

昨天,记者在漷县镇政府见到了前来办事的张庄村村支书武先生。对于村民的质疑,他做出了回应。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法晚”):这项福利的初衷是什么?这笔钱的来源是哪儿?

武:今年开始,村内为70岁以上的老人谋了一项福利,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补助,村内有上百名老人,一年的费用为6万元左右。这笔费用完全由村里支付,专门让村里老人享受,在邻村并没有这项福利。在出台之前,经过村里两委班子讨论通过。

法晚:为何要将这笔钱发放到磁卡里,而不是直接用现金形式发放到个人?

武:当时村里的两委班子考虑,70岁以上的农业户口老年人,平时舍不得花钱,村里特地照顾让他们能吃上早点。要是给现金,老人可能舍不得花钱吃早点。

我到一些老人家里调查过,也有老人询问能不能直接给钱,我拒绝了。

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福利钱款可消费的地方很多,村里为何决定必须在早餐摊消费?

武:和早点摊摊主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初衷仅仅是希望老人早上不用再做饭了,安享晚年。

之所以指定到现在这家早点摊吃早点,是因为村内就一家。我专门要求早点摊,对拿着卡去吃的老人,消费时必须比其他人吃早点价格便宜。

法晚:现在村民有意见,村里有没有改变这个决定的打算?

武:如果村里意见过多,村里可以考虑将这项福利取消,但不会将钱直接发给个人。

指定福利消费行为不妥

今天上午,北京市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律师表示,村里这种指定福利消费行为不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指定地点消费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的自愿原则及便利原则。村里的这个决定排除了老人到其他店铺的消费权,间接造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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