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在城市的商业中心、过街天桥、地铁车站,您是否遇到过流浪乞讨者?您是否被他们的可怜所打动而慷慨解囊,抑或是为他们的纠缠所烦恼而拂袖离去?流浪乞讨人员如何管理一直是困扰地方政府的一个难题。对待流浪乞讨人员,究竟该采取刚性措施还是柔性管理制度,善意或许也体现在制度的不断合理化中。如何进行合理救助需要更明确的标准、更合理的规范和更精细的措施,才能避免在服务、管理和救助过程中出现随意性甚至造成“被强制”。
对待流浪乞讨:宽容还是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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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市容新指标 乞丐现街头城管将扣分
罗湖的城市管理工作人员面对这样一个难题:如果你管辖的街道上,有乞讨者,流浪者,你要把他劝走,可是,如果他不走,你就麻烦了,根据新近出台市容环境量化考核指标,你可能会被扣分。
“在全市将城市道路流浪乞讨人员出现的数量纳入区域日常市容考核指标,是第一次。”罗湖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一位人士介绍,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管理,一些重点街道以往也曾自定考核,也是按照区位和流浪乞讨人员人数扣分,但是在全市级别以市容环境方式量化考核尚属首次。详细>>>
网曝广州多处桥底浇注水泥锥防流浪汉栖身
广州近日被曝出在白云区、天河区等多处天桥、高架桥桥底浇注水泥锥,这些森然林立的“尖齿”是为了驱赶在此栖居的流浪汉。据广州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水泥锥在建立之初,确实是为了防止流浪人员栖居桥底,维护市容市貌。不少网民认为:城市不应以这样冷漠的方式对待弱者,而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宽容和帮助。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有形的无形的“水泥锥”都应该尽早取消。详细>>>
新华时评:“水泥锥”“扎”出城市管理病
城市因人聚集而存在,因人交往而发展。包容理应成为每个城市的精神内核。城市流浪者群体的形成,原因可能多种多样,构成也颇为复杂,甚至其中不乏一时找不到门路、又无钱住店的外来打工者。他们栖身于高架桥底这类场所,可能于市容不雅,也会存在有关方面所说的“其他问题”。但在高架桥底浇筑出成片的“水泥锥”,不能说是给城市美容;除了驱除流浪者,我们想不出这些“水泥锥”还有多少存在的理由。详细>>>
北京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衣食无忧过春节
据了解,为了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衣食无忧地度过春节,北京市所有的救助管理机构在安排了值班和加班的工作人员、准备好充足食物和御寒衣被等物资的前提下,还在积极地营造节日的喜庆氛围。他们对受助人员生活区进行了居家化的布置,每间宿舍都贴上了春联和“福”字、挂起了红灯笼;同时,还为受助人员制定了节日食谱,提前包好了年夜饺子,甚至特别设计了一些文体活动以及小游戏,尽可能地让流浪乞讨人员安心接受救助,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爱。详细>>>
河北保定对城市流浪乞讨病人实行“先救治,后结算”
2012年春节,我国北方正迎来一年最寒冷的隆冬时节,针对城市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河北保定市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实行“首接负责制”,即谁发现,谁负责。详细>>>
评论:给流浪乞讨者一个临时的“家”
对于生活在当下中国的每一个人来说,我们可以试着作这样的假设,如果自己在某一天突然因为一场意外的变故无家可归,流落街头,那么,我们该去哪里为自己找一张免费的床铺和一顿免费的食物?政府救助站是不是改一改救助方式,主动上街救助,给无家可归者一个临时的“家”?详细>>>
人民日报:行乞救助需要更多善意
繁华闹市,我们常会看到行乞者。他们的出现会引起同情,场景转换后却可能再不相干。然而,对这样一个存在于社会边缘的流浪行乞人群,社会管理者却不能漠视。日前,《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对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引来关注,“以乞讨为职业的流浪乞讨人员”被单独列出。这种法规层面上的细化和改进,体现出一定的制度善意,也让人们对这一群体的境遇改变有了更多期待。详细>>>
救助乞讨人员:全盘照收还是区别对待?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首次提出“区别对待”" src='http://y0.ifengimg.com/news_spider/dci_2012/07/92b311a11acd0944e654af5492e3caf0.jpg' >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首次提出“区别对待”
对民政部门,《通知》要求,对正常的流乞人员,要积极引导他们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市容环境的乞讨行为,要向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提出执法建议。
对公安部门,《通知》提出“坚持解救与打击并重的分治原则”和“强化对违法乞讨行为的立案工作”。特别是对组织、拐卖、诱骗未成年人乞讨等涉嫌犯罪行为,须按照组织儿童乞讨罪、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等立案侦查。详细>>>
分类管理正逐渐被地方政府运用
分类管理的举措,目前正逐渐被一些地方政府运用。2011年,深圳市民政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将流浪乞讨人员分为求助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患病流浪乞讨人员、职业流浪乞讨人员、违法流浪乞讨人员,并对上述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今年4月,湖北省宜昌市决定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分级救助,认真甄别,因人施救:对查不到户籍地的,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安置;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保护性救助;对流浪乞讨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帮扶性救助;对流浪乞讨病人实施救治性救助;对其他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教育引导。详细>>>
【专家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李迎生:“当前,城市流浪乞讨问题相当复杂。在这种情况下,笼统地贯彻‘无差别救助’原则远远不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吴克明:“目前,流浪乞讨人员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救助和保护对象’,如生活无着的外来人员、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智障人员;第二类是‘打击和制裁对象’,主要以流浪乞讨为掩护的违法犯罪分子;第三类是‘管理和限制对象’,主要是不愿接受救助的职业乞讨人员。”详细>>>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区别对待’是考验政府执政能力和管理智慧的一块‘试金石’。要防止这一政策在执行中‘走偏’‘过头’等情况的发生,以免引发社会矛盾。”详细>>>
拿什么拯救你 职业乞讨人员?
职业乞讨"班"车接送 盘踞机场月入过万" src='http://y0.ifengimg.com/news_spider/dci_2012/07/31136e8409ad21ef35dad33caa2a070f.jpg' >
职业乞讨"班"车接送 盘踞机场月入过万
是轻松月入过万,还是接受救助返回原籍?白云机场的不少乞讨者选择了前者,他们像候鸟一样,每每送回原籍后再次返回机场乞讨。“候鸟”乞讨者层出不穷的新方式,让救助成为一场猫抓老鼠的游戏,花都区救助站和白云机场面临着新困境。他们希望政府可以参照地铁、火车站禁讨制度,立法在机场航站楼禁讨。详细>>>
"城里磕头,老家盖楼",职业乞讨伤害了谁?
杭州救助站工作人员护送一名行乞老太一家三口返乡后发现,这位老人在老家有房有地有低保,但是他身体健康的儿子王四美嫌政府的低保标准太低,不如职业乞讨来钱快。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的专家指出,“城里磕头、家乡造楼”的职业乞讨者长期存在,势必伤害社会的怜悯之情,使人心日趋冷漠,好逸恶劳的职业乞讨者不应被继续纵容下去。详细>>>
职业乞讨拒绝救助:你们能一天给我100元?
在救助行动中,每当看到商店屋檐下或路边避风处有席地而卧的流浪人员,救助人员都会上前耐心讲解劝导,引导其回站以免受冻,但并非所有流浪人员都愿意接受救助。在大悲院门口,一名六旬老人正裹着破棉被坐在路边,当救助人员上前表示要接他回站休息时,老人只是摇头,拒绝离开,几经劝说无效,救助人员在他跟前放下了食物和水。而另一名40岁上下的男子头也不抬地抛出一句话:“我在这儿一天能收100元,你们能一天给我100元吗?”然后扬长而去。详细>>>
治理职业乞讨是劝导还是打击?
北京西单城管协管员安某:“真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已经被救助管理站接走了。现在在西单流浪乞讨的人,基本上都是骗子。据了解,他们有时一天能赚一两千。”
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和对贫困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不同,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应当采取强制保护措施,避免其沦落街头,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李迎生:“从实际情况看,劝服教育效果并不明显。同时,在职业乞讨中,存在着不听劝阻现象,影响社会秩序;强讨恶要、寻衅滋事,组织、教唆、胁迫未成年人乞讨营利;以乞讨为掩护实施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详细>>>
管理流浪乞讨人员 地方各出奇招
深圳拟立法劝返分流安置职业行乞者" src='http://y3.ifengimg.com/news_spider/dci_2012/07/336823d35e36f345939b398d5d343485.jpg' >
深圳拟立法劝返分流安置职业行乞者
流浪乞讨人员如何管理,一直是困扰地方政府的一个难题。近段时间,广东省深圳市围绕这一问题,拟推出一些管理措施,引起社会热议。条例草案中首次增加“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和“灾民生活救助”两章内容。条例规定,深圳市将以乞讨为职业的流浪乞讨人员列为职业流浪乞讨人员,由救助管理部门进行教育、劝返和异地分流安置。详细>>>
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模式成江西省典范
江西的北大门九江,流动人口多,近三年来,每年救助量在4000人次左右,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压力大。为解决不断蔓延的城市乞讨现象,九江市进行了有益探索。九江市政府建立了市城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联合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过半年来的摸索,逐步形成了联合行动与日常工作相衔接的新格局,使该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详细>>>
广西17部门联手救助流浪儿及乞讨人员
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及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救助要变“自愿受助”为“主动救助”,并开展教育矫治工作,引入社工化辅导理念。同时明确了民政、城管、卫生、教育等17个部门在救助这类人群的工作上各负其责,共同救助。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