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县级干部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提拔使用的干部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新龙
李新龙 男,汉族,1965年10月生,籍贯安徽长丰,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定远县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副职。
主要简历:历任定远县池河中学教师,县教育局办公室秘书、主任,县委办公室秘书、秘书科科长、副主任,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2014年12月后,任定远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
主要工作实绩:担任定远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期间,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转作风、提效能、抓执行、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公开述职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不断完善县直机关和乡镇分类绩效考核办法,取得较好实效。担任定远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期间,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圆满完成了全委会、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政府全体会的材料起草、会议服务等各项保障工作;认真开展督查督办工作,2015年共编印督查通报21期,办理市政府交办件45件、县领导批示件36件、信访件20余件,办理网友留言37件,办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54件;有效整合政府网站信息和服务资源,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定远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万多条。
刘 洪 智
刘洪智 男,汉族,1964年4月生,籍贯安徽凤阳,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凤阳县政府副县长,拟任县(市、区)委常委。
主要简历:历任凤阳县农业局总铺农技站技术员,曹店乡公安员,西泉镇综治办主任,楼店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官沟乡乡长、党委书记,小溪河镇党委书记,县农委主任、党组书记,临淮关镇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3年5月任凤阳县政府副县长。
主要工作实绩:担任凤阳县政府副县长期间,开展矿山、环境整治,关闭非法石渣厂238家、非法矿山塘口256家、干粉石英砂厂100余家,矿山乱采乱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完成燃煤锅炉改造295台,完成工业企业脱硫脱硝治理项目12个,严查渣土运输、工地扬尘、抛洒滴漏等现象,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以“三治三增三提升”为抓手,完成了城市、乡镇规划编制;新增城市道路25公里,新增绿化面积10万平米,新增安置房面积26万平米;完成三小车整治工作,查扣三小车302辆,查处出店经营815户,市容环境明显改善;积极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新增种养大户5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63家;开展水利冬修,完成1048面塘坝扩挖,56条河沟清淤和1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完成9892个贫困户,23439个贫困人口的“四项清单”制定和21个贫困村的产业规划;积极推进积案化解工作,积案化解率达90%;建立健全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净化招投标市场秩序。
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3日至6月12日。公示期内,市委组织部将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接待干部群众来访。如发现上述同志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当面或用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来信请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550)12380。
特此公告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