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深府办〔2009〕100号)以及《关于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八定”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深编〔2009〕108号)的规定,深圳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等21家事业单位已被撤销,划归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上述21家单位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承担。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21家事业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我局现已成立清算办公室,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9 0日内向清算办公室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请写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联系地址、债权原因、债权标的、债权金额、债权期限、债权利息、有无担保、担保标的或保证人、债权证据等事项。
特此公告
附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西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内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2425150 18938068776
电传:0755-82829070 联系人:黄伟立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1、深圳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
2、深圳市东湖公园
3、深圳市中心公园
4、深圳市塘朗山郊野公园(深圳市安托山公园)
5、深圳市荔枝公园
6、深圳市儿童公园
7、深圳市人民公园
8、深圳市洪湖公园(深圳市红岗公园)
9、深圳市笔架山公园
10、深圳市莲花山公园
11、深圳市皇岗公园
12、深圳市翠竹公园
13、深圳市红树林海滨生态公园
14、深圳市梅林公园(深圳市梅林山公园)
15、深圳市南山公园
16、深圳市围岭公园
17、深圳市大沙河公园
18、深圳市羊台山森林公园
19、深圳市马峦山郊野公园
20、深圳林场(深圳市银湖山公园)
21、深圳市园林科学研究所(深圳市罗芳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