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动森林公安队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安全管理,科学合理地划分执法场所办公、办案区域,统一执法场所建设标准,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和执法效能,在海口市委市政府、市林业局及相关部门的关怀支持下,2012年7月9日上午,海口市森林公安局在海甸一西路二号办公楼一楼举行乔迁新址揭牌仪式。参加这次仪式的有海南省森林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新民林场、新海林场等相关单位部门的领导。海口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王芙蓉在仪式上作了表态发言。
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是公安机关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伤(死)亡事件发生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执法安全,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安全办案,更好地服务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2年4月5日,公安部(公法[2012]308号文)明确要求一线执法办案单位必须将办公场所划分为办案区、办公区、办事区和生活区四个区块,实行功能合理分区并物理隔离,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档案室、值班室根据标准进行设置;并要求在办案区各功能室安装配备电脑、桌椅等等设备器械、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等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和监理完善相应的工作流程、安全管理制度等,以满足实战实用和保障执法安全要求。
回顾过去,感慨万千。1992年4月,海口市成立了市公安局林业派出所,1997年6月,成立了市公安局林业分局,2004年8月市行政区域调整,原琼山市和海口公安林业分局合并,成立森林公安局。2009年一月,成立了海口市森林公安局(副处级)。不仅级别提高,职权范围扩大,而且人才储备也蒸蒸日上。以前是仅有的几间办公室,办公场所和设备极其简陋,场所几经易址极不方便。现在,该局从白龙南路搬来海甸一西路第二办公楼的第1—3楼。经重新装修过后的场所办公环境大大地改变了,新办公地址的远程电子监控中心、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后勤保障等办公设施设备一应俱全,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该局已于2009年1月纳入政法编制,由原来的8人增加到目前的56人。
新的起点,新的征程。王局长告诉记者,海口市森林公安局将以新办公室的启用为契机,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拓宽为民服务渠道,提高依法办事水平,继续保持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士气,坚决有力地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工作中再创佳绩,为构建平安和谐海口、促进海南绿色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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