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底立尖锥,是阻坦克?还是赶流浪汉?
广州在天桥底筑水泥锥,疑为驱赶流浪汉,多个部门都说不是自己干的,市民网友褒贬不一
流浪汉睡桥下影响市容,广州有人浇筑水泥锥对付?近日网友的这则爆料,在微博引起热议。截至目前,还没有单位站出来认领。
市民对桥底浇筑水泥锥,褒贬不一,但有市民认为,作为城市的管理部门,应该宽容对待流浪汉,采取人性化的管理方式。
远看水泥锥如同矛尖
在白云机场高速黄石南入口的高架桥,上桥处和下桥处的桥面下,近200平方米的平地上长满了森然的“牙齿”,约2000个水泥锥整齐地排列其上,每行约100个,每列约20个。底座呈正方形,边长及锥体高度约10厘米,每个间距约10厘米。从远处望去,如同一排排让人不寒而栗的矛尖。记者看到,水泥锥队列中有许多已松动,还有几处被清理出来,空着的地方可让人躺下。
在马路正中间,机场高速桥面下,布满的则是长方形水泥砖,长约100米、宽约2米的地面上,水泥砖交错排列,密密麻麻。
据一名附近学校的中学生称,从他记事起,这些水泥锥和水泥砖就在这里。一名环卫工称,可能是防止行人乱穿马路,但附近没有斑马线,这些东西阻挡不了行人穿梭其间。
路边的商户猜测,这些水泥锥的存在是为了不让流浪者晚上露宿,“这一带流浪汉确实很少”。
有水泥锥已立起多年
在天河区一处高架桥下浇筑了三角形水泥锥。附近清洁工李先生说,这处已建起数年,但他不知道是何时、何单位所建。
桥下有一片空地,一些货车司机常临时停车此处。司机刘先生称,在广州亚运前,这里就已有这片水泥锥,他估计是为了防止有流浪者睡在此处。记者在此桥下看到,一名流浪者靠墙坐在一处废弃的沙发上。附近桥下的绿化带边,摆着几块木板。刘先生称,常有流浪者在此过夜,无人干涉,也无人管理。
而在五仙桥人行天桥底的水泥锥,据附近街坊称,已有四五年,两侧桥底在没水泥锥前,常有流浪人员聚集露宿,堆放杂物。
对于网友微博爆料广州有桥底浇筑水泥锥不让流浪者睡觉怕影响市容的说法,广州城管回应称,他们没有浇筑水泥锥、不让流浪人员在桥底睡觉。
对于机场高速黄石出入口桥下的水泥锥,记者向白云区城管局、交通局、建设局等部门了解水泥锥区域的管养权属,却没有部门“认领”。
本版文除署名外据《南方都市报》
@腾讯军事:不得不感叹广州公务员的想象力。水泥三角锥是一种标准的军用防御手段,一般用于反登陆、或布设在重要地段阻碍敌军坦克,现在却被广州某不明部门缩小体积,放置于桥底驱赶流浪人员。
▲广州的天桥底,一枚枚金字塔形的水泥小尖块遍布桥底。
桥底浇筑水泥锥,到底有没有必要?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其中多数表示赞成,称流浪人员不应在有机动车道的桥底或车流密集的地方居住,以免出现交通意外。
胡先生称,桥底设置水泥锥,可能出于安全考虑,他曾在夜里目睹流浪人员突然横穿马路被车撞的惨剧。
有街坊称,流浪人员露宿桥底,杂物胡乱堆放,弄得满地脏乱,确实影响市容,赞成在桥底浇筑水泥锥。也有市民担心,流浪人员以桥底为家,作息时间不定,特别夜里在路面乱窜,极易吓到路人。
也有市民称,流浪人员大都生活无着落,或身上有病,或有其他原因,无法等同于正常人看待。政府应给予流浪人员足够关怀,采取人性化的执法方式,而不应蛮横浇筑水泥锥,一味驱赶。
争议>
桥底该不该有水泥锥?
水泥锥整齐排列,从远处望去,如同一排排让人不寒而栗的矛尖。
建议>
天桥桥底其实是“宝地”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如果浇筑水泥锥是针对流浪人员,则“不太人道”,广州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城市,对于流浪人员,应该关注救助站有没有向他们敞开大门等问题,而不是用这种方法美化市容。
韩志鹏表示,立交桥底和人行天桥桥底,其实是“宝地”,用来浇灌水泥锥,既不美观又浪费地方。他称,以香港的经验,这些空地可以用作建立公交车总站,以方便乘客辨识,或设立垃圾二次分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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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规定
对职业乞丐实施劝返
流浪者的生存状态可以说是卑微的,但是人人生而平等,即使卑微,他们也应该有最起码的生存权利。城市市容需要治理,流浪者在某种程度上也确实影响了市容,但是一味的驱逐只会显得管理者的不人性化,再刚性的城市治理,都需要有人性的缝隙和关怀,那冷冰冰的锥子不仅锥走了流浪人,也锥走了人心。
若真的要禁乞,则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切实保障穷人的生活。如果一味禁乞,反而会使这些本已穷途末路的乞丐们为了生存不惜去偷、去抢。而那些利用别人同情心骗钱的人,政府是应该下力气清除,并给予法律制裁。广州天桥底筑水泥锥若真的是针对流浪汉,那未免禁得太不光明正大。
对于城市流浪者,我们首先要的是包容。保障底层人的基本生活是城市管理者的责任所在,以筑水泥锥的形式来进行驱赶,实质上是对自己责任的回避。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整顿市容无可厚非,不过要讲究方式方法,即使对流浪汉也要有起码的尊重,采用人性化方式解决,那些冰冷的水泥锥只能令人感到这个城市的狭隘和对人的冷漠。
每个流浪汉背后可能都有一段辛酸的故事,不然,谁愿意离开家乡抛弃父母,过风餐露宿的日子。对于这种弱势群体,我们要抱着一颗宽容的心,或许该考虑在哪里为他们安家,而不是夺走他们遮风避雨的地方。
观点>
刚性治理也该留人性缝隙
深圳市法制办1日发布《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向公众征求意见。该《条例》草案拟规定,职业乞丐将被实施劝返。
根据《条例》草案,深圳市将以乞讨为职业的流浪乞讨人员列为职业流浪乞讨人员,由救助管理部门进行教育、劝返和异地分流安置。
2003年,国务院颁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城市救助站应当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该法规未明确划分出职业流浪乞讨人员。
《条例》还拟规定,违法犯罪的流浪乞讨人员将被列为有害流浪乞讨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严厉处置和打击。对一时处理不了又无法返乡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严加管理,逐一甄别,滞留在站或送异地安置。
根据《条例》,政府保障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每人每天维持基本生活的费用按20元的标准;对通过邻里借住、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住宿的,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补助。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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