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自己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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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月领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挂在她头上的学术称号还包括政治经济学家、行政学家和政策分析学家。她的“跨界”令其思想更易打破“政府”与“市场”的思维定势,找到了“第三条道路”。

对此,“阿罗不可能定理”发明者、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肯尼思·J.阿罗曾如是评价:“奥斯特罗姆教授的贡献在于综合政治学和经济学的同时又超越了政治学和经济学。”

市场和政府:

本善本恶之辩

对于市场的“恶”和政府的“恶”,人们深恶痛绝,众说纷纭,但似乎又找不到终极的答案。因为隐藏在市场和政府的“恶”或“善”的背后是人性,讨论市场和政府的“好坏”绕不开人性的“善恶”。

之于人性“善恶”,我们应该豁达一点,社会发展本身就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这一过程充满着复杂的、长期的博弈。通过博弈,群体内部或群体之间处于动态“均衡”状态和过程之中。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不必纠缠于“人性本善”或“人性本恶”之类的命题,人性就是人性。

如果没有合理的制度安排,人性的“自私”往往阻碍公共事物的“善治”。早在2000多年前,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就在《政治学》一书中指出,“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搭便车现象”是公共治理中一个绕不开的问题。

但对人类的未来,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并不悲观,她认为人类和生态系统可以相互影响,从而能够可持续地使用资源。在她来,个人的理性和知识能力是有限度的,这就使得个人有可能也必须在集体行动中表现出利他的一面,参与集体合作。在规模较小的公共事物治理中,人们之间能够在相互接触中经常沟通,不断了解,并且彼此之间建立信任和依赖感。个体与个体之间能够为维护公共利益而组织起来,采取集体行为。

多中心治理理论:

寻找“自己的手”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一书中认为传统分析公共事物的理论模型主要有三个,即哈丁的公地悲剧、Dawes等人的囚徒困境以及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但他们提出的解决方案不是市场的就是政府的,且得出的结论往往是悲观的。她指出,解决公共事物问题或者以政府为唯一途径或者以市场为唯一途径都是有问题的,“市场和国家在现代政治-经济生活的一些领域里都无法增进福利。结果,政治经济学家需要一组比仅靠市场或者仅靠政府更为丰富的政策设计框架。”

在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看来,所有个体与组织均是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单位,无法带来公共领域的公平与效率,“利维坦”或“私有化”都不可能是公共事物治理的惟一有效的解决方案,应在政府与市场之外寻求新的路径。公共事物的治理并非只有政府一个主体,而是包括不同层级的政府、不同的政府部门、各种非政府组织、各种私人机构及公民个人在内的许多利益中心,这些利益主体在既定的制度约束下共同行动。

多中心治理理论的重要贡献就在于在市场(“看不见的手”)与政府(“看得见的手”)之外发现了另一只“自己的手”(自治组织),完全打破了政府管理公共事物的垄断地位,这只“自己的手”与市场、政府一起维护着一定的社会秩序。

自主治理理论:

制度设计和公众参与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和她的同事、学生对发生在亚洲、非洲和欧洲的大量案例进行了实证研究,为自主治理理论的建立积累了大量实证经验。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认为,在自主治理组织中,首先要解决制度设计问题,这样才能解决所谓的“搭便车”行为。为此,她提出了八项设计原则:清晰界定边界、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集体选择的安排、监督、分级制裁、冲突解决机制、对组织的最低限度的认可与分权制企业。当然,她所说的制度包括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这样既可以发挥正式规则的权威性优势,减少集体行动中的机会主义,又可以发挥非正式规则的灵活性长处,这一点拓展了传统制度理论的视野。

同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与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不谋而合。托克维尔在其代表作《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认为,美国乡镇具有强大独立性,几乎每个人都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到乡镇的社会管理中,这使得民主不仅体现在法律制度中,更体现在日常参与管理的现实生活中。自主治理理论认为,要建立不受外部政府权威挑战的自主组织,让每个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到公共事物的治理中,实现自主监督与自主解决冲突。

总之,自主治理理论为面临“公地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可持续利用公共资源从而增进人类的集体福利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

公共事物治理之道:

不回避理论的局限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理论也有局限性,因为不同国家和地方的制度和文化存在差异,不同公共事物涉及的人口规模及复杂性也不同,她提出的公共事物的治理理论及原则还需在现实应用中“摸着石头过河”。

作为一名学者,奥斯特罗姆对其理论的有效性保持着审慎的态度,“理论模型可能在特定的情况之下是有效的,但是未必一定能够提供理想的政策选择方案。因此,政策分析家除了要进行理论思维之外,还需要以认真细致的经验研究为基础。”毫无疑问,奥斯特罗姆对科学严谨性的坚持,以及对经验研究等多种研究方法和分析技术的开放性使用,都值得我们学习。

同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和自主治理理论,为我国公共事物的治理、公共财政政策的制定、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以及社区自治等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对她的思想的深入研究和中国实践的发展,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研究成果一定能够产生更大的影响与实践价值。■

(作者系上海金融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管理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