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1+1:“学长猥亵虐杀学妹”判死缓何以引炮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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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学长猥亵虐杀学妹”判死缓何以引炮轰?

开栏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学长猥亵虐杀学妹”判死缓何以引炮轰?

背景:东莞大二女生“小米”在教学楼厕所被同校大四男生敖翔猥亵虐杀,东莞中级法院日前一审判处被告人敖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人民币50万余元。这一判罚引来网络舆论潮水般的质疑,主审法官不得不站出来释疑。

新京报发表王刚桥的文章:为免断章取义,将媒体报道的法官释疑原文照搬如下:“这起案件造成被害人被杀致死的残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达到了判处死刑的标准。但被告人有投案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67条,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是一名22岁的年轻人,受性冲动影响实施犯罪,考虑到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如果司法机关每每下重手,对愿意接受惩罚的人也是个打击。”法官的上述解释,有颇多可质疑之处。比如“考虑到被告人是一名22岁的年轻人”,这个考虑就很奇怪。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支持对“一个22岁的年轻人”轻判。“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也不属于量刑情节。法律并不禁止被害人反抗或激烈反抗,法律只限制过当的防卫。在本案中,唯一法定的可以从轻或减轻的量刑情节,就是自首。但自首并不必然导致减轻,法官已经认定此案后果残忍,在此基础上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理应提供更充分且合乎法度的理由。自首在现行刑法上为“酌定从轻或减轻情节”,但应对不同类型的自首加以区分。“从轻或减轻”应鼓励第一时间主动投案自首者。而对潜逃后自首或被迫无奈而投案的自首,在量刑的考量上理应区别于前者。为避免更多无谓的争议,看来针对自首从轻、减轻的适用,最高法有出台专门司法解释的必要。当不同类型的自首分别对应的量刑考量有了相对统一的规范,争议自然会跟随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受限而缩小。

小蒋随想:有些人和事,越解释越使人纳闷。这不是解释有问题,而是压根儿就解释不通。因为,我们的心中都有杆秤,纵然旁人伶牙俐齿,弯的也说不成直的,死人更没法被说活。学长猥亵虐杀学妹,无论是社会危害,还是恶劣影响,都足以被处于极刑。主审法官口中的“但是”,远不足以免除凶手被判处极刑。暂且抛开自首情节,请主审法官扪心自问:如果“年轻性冲动”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众多强奸犯岂不都“有情可原”?“考虑到因为反抗所以杀人”,更是彻头彻尾的谬论。难道,女性面对强奸应该“顺其自然”?笔者虽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对“自首从轻”适用的情形也略知一二。在公安机关不掌握犯罪事实、犯罪不为外界所知的情况下,嫌犯主动自首,将获得最大程度的从轻处罚;在警方已掌握犯罪事实、抓获嫌疑人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嫌犯主动自首,则将获得次一等级的从宽处理;如果警方已将嫌疑人逼到穷途末路,或是嫌疑人根本没有逃脱的机会,此时嫌犯的“自首”恐怕仅仅是为了获得“自首”的名头,因而不能被认定为具有从宽的条件。本例中的案犯不属于前两种情况,罪大恶极却被免死,怎能不引起舆论的愤怒与炮轰?但愿,“少杀慎杀”别成为适用死刑者的免死牌。

“戒网瘾砖家”收劳务费赞网游的扯淡

背景:以“成名的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陶宏开参加一款网络游戏的“品鉴会”,并在微博大力褒奖这款网游。

新京报发表王聃的文章:尽管陶宏开一再强调,自己反对的只是不健康的网络游戏,也声辩,未收巨额代言费而只是少量的劳务费,可这边厢是大名鼎鼎的“反网瘾斗士”,那边厢是网络游戏的代言嫌疑者,身份背离很难不让人质疑,以及衍生利益勾兑的灰色联想。对游戏是否健康性质的审定不能凭着一个“戒网瘾专家”的头衔就做出判断。该事件映射出的更大问题是中国网络游戏分级制度的空白。虽然网络游戏正在催生越来越多的沉迷者,但即便是在国外,它也不是洪水猛兽,被管理者一概禁之,相反,它们更多地被置于分级治理的框架内。在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负责电玩游戏的评级工作,在台湾地区,则有《电脑软体分级办法》专责网游相关审核与评估事宜。因为有着独立第三方的分级与管理存在,所以网络游戏的社会副作用被最大程度地控制。相反,在当下,网络游戏的分级制度久久难以出台,于模糊的监管空间下,自然既会有各种渲染色情与暴力的网络游戏大行其道。“戒网瘾专家”不是网游鉴定专家,即便其存在一定的鉴别能力,也只是代表个人的观点。以“戒网瘾专家”的名义代言某款网游、推广某款网游,都有滥用了社会信任之嫌疑。

小蒋随想:如果一款游戏提不起玩家的任何兴趣,其注定是失败的;如果它令玩家越玩越爱玩,不是上瘾是什么?说到底,所有网络游戏的制作目标,都是让玩家上瘾。以此,才能“可持续地”赚取玩家的钞票。暂且不论网游的内容是否健康,仅就诱人上瘾这一点,足以令众多家长视网游为洪水猛兽。这也产生了一个悖论——网游不好玩没有市场,好玩被家长唯恐避之不及。陶宏开既然自诩“戒网瘾专家”,难道不知道网游的本质与设计者的初衷?戒网瘾“砖家”大力褒奖诱人上瘾的网游,既可笑又矛盾。只收劳务费没收代言费,何尝不是此地无银?一些人并不爱惜自身的声誉羽毛,只是想方设法靠名气捞钱获利,替各路权贵代言。从专家到砖家,往往是砖家自己砸自己的牌子。另外,“网游分级”也不是万能药。它只是给家长、未成年人、成年玩家一个相对明晰的提示,将选择权交给人们,并要人们为自己的选择与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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