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专家:接触肝功正常者不会被传染
资讯
资讯 > 正文

疾控专家:接触肝功正常者不会被传染

■入学就业

■入学就业"乙肝歧视"政策正在被废止。CFP供图

 疾控专家

接触肝功正常者不会被传染

乙肝携带者当幼儿园老师到底有无风险?新快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省疾控中心专家彭国文主任医师。

彭国文表示,乙肝的传播途径只有三种:血液、性、母婴。“日常生活的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包括共用毛巾、餐具等,只是这些行为是不卫生的。”他说,幼儿园通过血液传播的机会微乎其微,只有当携带乙肝病毒的幼儿出血时,刚好接触到另一个儿童的伤口,才有可能感染。“而且,我国90%以上的新生儿都有接种乙肝疫苗。”

 

另外,对于幼儿园验肝功能的做法,彭国文认为有道理。他解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是指人体带有乙肝病毒,肝功能正常是指转氨酶正常。只有当转氨酶超过正常值,而且越高,传染性才越强。“肝功能正常的人一般没有传染性,或传染性很低”。

链接

卫生部新规

不拒乙肝携带者 新规禁留长指甲

卫生部22日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说明,新规要求,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且增加工作人员“不留长指甲”的要求。

新规删去体检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应调离工作”的规定,乙肝携带者今后也可从事幼托工作。但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规范》明确提出,对因病缺勤的儿童要加强随访,以做到传染病人早发现,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隔离控制,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与其他班相对隔离。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