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华案14人被判死刑 13人被判无期徒刑
资讯
资讯 > 正文

远华案14人被判死刑 13人被判无期徒刑

赖昌星于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从事走私犯罪活动。1999年4月,海关总署纪检组和监察局接到一封检举信揭发了厦门远华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数百亿的大案,而且其中还涉及到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等人的腐败问题。

2000年初,中共中央派出的“四二O专案调查组”,纪检、监察、海关、公安、检察、法院、金融、税务等部门协同办案,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及相关的职务犯罪的案情被基本查清。其间,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根据公布的审判结果,共有14人被一审判处死刑,13人被判无期徒刑,58人有期徒刑。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其涉案金额之巨,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堪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

(据人民网)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