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 姜伯静
教育部日前出台了《2012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明确要求语文作文不能用繁体字。此举也杜绝了前些年外省市出现的个别学生用甲骨文写作文的现象。
公平地讲,禁用繁体字写作文的规定有很多有利的方面:可以减轻阅卷教师辨别文字的负担,也让“哗众取宠”之辈没了希望。
而简体字是目前文字的发展主流,在高考作文中限制繁体字有利于简体字的推广。好处固然很多,但在笔者看来,一棍子打死繁体字并不可取。
此法一出,在高考中想凭借文采一鸣惊人的另类偏才考生将成为历史。台湾学生都学习繁体版四书五经等经典文化,而大陆学生难得有几个感兴趣的,可能也就此淹埋兴趣,,这不利于发扬学生的个性。
繁字体是最正宗的中国汉字,中国人使用了几千年,不能为了推广简体字而完全排斥。如果不是今天的港澳和台湾人还在使用繁体字,可能最古老的文字早就作古了。更荒唐的是,作为语文老师,也不学繁体字。连学生写繁体字都不认识,难道不该脸红吗?
繁体字也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既然语文课有唐诗,有古文,就应该把繁体字纳入课程学习。高考考核语文,不能只重分数,也应重视文化传承,给一些偏才闪光的机会。古代科举都能做到,今天为什么要封死这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