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腐败案审判刚刚告一段落,针对其中的一些疑点难点,新华社记者书面采访了曾参与过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张士忠律师。对于这起案件审理,他总的感觉是,毋庸置疑,这次审判肯定会成为中外体育刑罚实践和学术研究最为经典的援引“案例”。
司法机关为了本次案件耗时数年,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对于足球来说,这样的司法成本是否过高,是否会影响以后类似案件的司法介入?
对此,拥有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学士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的张士忠律师表示,这次案情重大且复杂,应审慎对待,自立案侦查到审理虽持续了几年,司法成本很高,但会为以后类似案件的侦办积累丰富的经验,并对正在或者潜在实施违法行为的人形成有效的威慑力,多年前十分隐蔽、错综复杂的违法犯罪事实都被一一挖掘出来,涉案嫌疑人和证人之多,面之广,可以说创下了中国体育刑罚的历史。真可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如果强调案件侦查、审查和审理的短平快,可能会疏漏很多案情线索,遮蔽一些违法犯罪事实,使涉案嫌疑人逃避刑罚制裁,或者因证据不扎实导致出现冤假错案。
此外,此次审理更多集中于足球圈里的受贿方,那么法律是否应该追究行贿方的责任呢?
张士忠解释说,受贿和行贿具有对应性和必然性,对行贿人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明确详尽的规定。
张士忠认为,这次审判最出彩的地方在于:案件涉及面广、涉案嫌疑人多、案件线索复杂、案情挖掘深入,审判公开且新闻媒体跟进报道充分、社会公众关注度极高,充分体现出我国民主法治的进程大大加速,中国自揭其足球问题的勇气令全世界刮目相看。
而这次审判最困难的地方在于:涉及体育的案件,无论在取证上,还是犯罪构成、情节的认定上,均有其特殊性,这给案件的侦办审理增加了难度,如受贿罪中对“为他人谋取利益”等如何认定。审判公开且新闻媒体跟进报道充分有积极意义,但随之总有出人意料的案情被披露,如那么多的足球公众人物行贿受贿,有谢亚龙在庭审中翻供自述受到刑讯逼供,一方面极为吸引公众眼球,另一方面也一次次挑战公众对国家公权力及体育事务公信力的耐受极限。为消解公众的疑虑,进一步披露事实真相,并强化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管,制定、完善公平、合理的规则显得尤为重要。
张士忠表示,从涉案嫌疑人及其家属捶胸顿足到掩面涕泪,太多的镜头引发我们叹息值得我们回味和深思。在劣币驱除良币的环境里,独善其身确实很难,业内外人士对怪事早已见怪不怪了。这次审判充分证明了人守住底线,保持对法律和职业道德的敬畏,独善其身不随波逐流拒绝不良有多么重要!据新华社
足球腐败案第二批审理涉案俱乐部、球员一览
据新华社电 随着南勇案审理完毕,足球反腐案第二期审理过程宣告结束。根据起诉书中涉及的事实,共有16家俱乐部和10名球员涉案,名单和涉案事实如下:
俱乐部及涉嫌事实
山东鲁能 2007年送谢亚龙20万元,为夺冠先后向南勇送50万元
沈阳金德 1999年送南勇40万元
大连实德 送南勇两瓶洋酒,2000年送蔚少辉两万元
云南红塔 在升上甲A的庆功会上送南勇一条白金项链
江苏舜天 2005年送谢亚龙5万元,2005年-2009年送李冬生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财物
上海联城 2006年送谢亚龙价值两万元消费卡
长春亚泰 2007年送谢亚龙3万元,2007年送李冬生黄金纪念币一套(价值人民币13076元)
广州医药 送南勇价值1万余元保健品,2007年送谢亚龙31万余元,2007年送李冬生5万元
陕西国力 1997年送蔚少辉11万元
河南建业 2007年-2008年,送李冬生价值人民币1万元购物卡
天津泰达 2007年送李冬生价值12350元财物,送南勇一块手表
南昌八一恒源 2007年送李冬生价值8万余元财物
安徽九方 2008-2009年送李冬生价值3万元财物
陕西宝荣浐灞 2008年-2009年送李冬生价值人民币16000元财物
浙江绿城 2009年送李冬生5000元购物卡
青岛中能 2009年送李冬生15万元
球员及涉嫌事实
郑智 2006年送南勇一块手表,价值6万元,2007年送蔚少辉一个LV行李箱,价值两万元。
李霄鹏 2009年送南勇一块手表,价值4万元,2007年送蔚少辉6万元
张宝峰 2007年送蔚少辉两万元
张永海 2007年送蔚少辉AP手表一块(折合人民币55100元)
王霄 2008年送蔚少辉OMEGA牌手表一块,LV牌皮带一条,LV牌西服袋一个,共计折合人民币40370元
阎峰 2009年和2010年共送蔚少辉价值114680元的财物
申思 2003年收受天津泰达俱乐部200万元
祁宏 2003年收受天津泰达俱乐部200万元
江津 2003年收受天津泰达俱乐部200万元
李明 2003年收受天津泰达俱乐部200万元
其他组织及涉嫌事实
南京市足球协会 2005年送蔚少辉6万元
湖北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2008年-2009年送李冬生价值55000元的财物
四川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2008年-2009年送李冬生18000元
山东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2008年-2009年送李冬生4万元
江苏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2009年送李冬生3万元
辽宁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2009年送李冬生2万元
河南省球类管理中心 2009年送李冬生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