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部华侨城“6.29”游客伤亡案昨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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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东部华侨城“6.29”游客伤亡案昨一审宣判

■八名被告人昨日接受一审判决。通讯员供图

■八名被告人昨日接受一审判决。通讯员供图

游乐设施致六游客惨死八被告人最高获刑五年

出事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已发现隐患但未进行有效整改,法院认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新快报讯记者 张国锋 通讯员 段晖报道

昨日上午10时许,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对涉及东部华侨城“太空迷航”项目的重大责任事故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一审法院认定,八名被告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八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分别判处八名被告人一年六个月到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一人缓刑)。

2010年6月29日,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下称“东部华侨城”)大侠谷景区“太空迷航”项目在运行过程中,设备中三自由度运动平台的中导柱内M16螺丝疲劳断裂,5#座舱倾覆掉落,发生事故。事故共造成六人死亡、十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后,深圳市政府和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了包括深圳市安委办、监察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总工会和盐田区政府等单位参加的联合事故调查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专家鉴定和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在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经深圳市政府批复同意的《深圳市盐田区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6·29”较大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认为,本案八名被告人均对事故负有责任。

去年11月16日至17日,盐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及东部华侨城“6·29”事故的刑事案件,八名被告人均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提起公诉。由于该案件主要证据涉及“机密内容”,所以该案并未公开审理。当时这一说法遭到广泛质疑,不过有关各方始终没有对此作出回应。

法院判决

八名被告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东部华侨城“6·29”事故是“太空迷航”项目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过程中各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因素综合造成的,是一起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八名被告人客观上有违反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主观上具有过失罪过,致使设备发生事故,造成六人死亡、十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八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事件回放

调试发现隐患却未有效整改

2010年6月29日下午4时许,东部华侨城大侠谷景区“太空迷航”游乐设施突然发生塌落事故,48名游客被困,其中3人当场死亡,3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0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其余32人获救。2010年9月28日,盐田区安监部门公布了事故调查结果:“6·29”事故原因系“太空迷航”设备的设计、制造均有缺陷;安装调试期间已发现隐患,却未能有效整改;使用过程中维护保养也不到位。

 

2009年8月正式营业的“太空迷航”,为游客提供飞船模拟器的游乐体验,游客可以在这里亲身感受火箭发射时的2G重力加速度,24米直径的穹幕逼真再现浩瀚太空奇景。注册信息显示,“太空迷航”项目设备于2008年8月15日向深圳市质监局申报注册信息,2009年5月27日获得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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