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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失窃案”一审宣判 法院首次参考投保额定罪量刑 ???
2011年5月8日,石柏魁在故宫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金嵌钻石手袋等9件展品震惊全国,并引发了媒体对故宫安全系统的关注和炮轰。石柏魁归案后,盗窃数额一度成为争议焦点。
昨天,备受社会关注的“故宫失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首次参考投保额定罪量刑。
本报讯 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故宫失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嫌犯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3000元。宣判后,石柏魁未表示是否上诉。
石柏魁现年28岁,山东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5月8日,被告人石柏魁来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的故宫博物院内,趁人不备潜入斋宫内的夹道处并避开清园的工作人员。当晚8时许,石柏魁断开斋宫配电室安防系统电源后,采用撬锁、破窗、破墙等手段进入诚肃殿,打破展柜,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金嵌钻石手袋等9件展品。
当晚,在逃离故宫的途中,石柏魁先后将所窃的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于故宫后宫围墙东北角、十三排南岗亭南侧及上驷院东面竹林内(此5件展品均已起获),后逃离现场。因销赃未果,石柏魁将其窃得的剩余4件展品分别扔弃于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西侧的垃圾桶内及知春路大钟寺东路北口路边。
2011年5月11日,石柏魁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石柏魁到案后,带领侦查人员从知春路大钟寺东路北口路边处起获其扔弃的展品1件。上述起获的6件展品均已发还。石柏魁所盗窃的9件展品,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1万元,其中丢失的3件展品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
此外,法院还查明,石柏魁还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间,先后在北京市一自助烤涮店、网络服务中心盗窃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柏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盗窃展品,情节特别严重,又系多次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石柏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后,石柏魁未表示是否上诉。黄长勇律师认为,石柏魁应该提出上诉,他将于今天下午到看守所会见石柏魁,征求他本人的意见。
庭审目击
听候判决 “故宫大盗”一脸木然
昨天上午,众多媒体早早来到法院,由于旁听人员较多,法院将宣判现场设在了该院最大的一个法庭内。记者注意到,旁听人员中,未见石柏魁的亲属。
9点30分,随着审判长的一声法槌,两名法警押解着石柏魁走向法庭被告席,现年28岁的山东人石柏魁,个头显得矮小瘦弱,略有驼背的身形甚至有些佝偻。和开庭时相比,石柏魁的头发长了不少,一张小脸更显干瘦。进入法庭后,面对众多媒体,石柏魁略显有些紧张,但很快镇静下来,和第一次出庭不知所措相比,这次从容许多。走向被告席时,其不停地看向旁听席,没有看到家人,他显得有点失望。在被告席上站定后,他一直咬着嘴唇,时不时撇撇嘴,眼睛一会儿注视着审判长,一会儿又瞟向公诉人和辩护人。
在法官宣读判决书时,石柏魁显得很紧张,双手紧握在一起。宣读判决结果时,他深吸了一口气,眼睛紧盯着审判长。听完判决,石柏魁有些发愣,一脸茫然。法警听到其被判有罪时,立即上前为其戴上手铐,石柏魁仍旧一脸木然,随后被法警带出法庭。
判决后,石柏魁未表示是否上诉。“我们的辩护意见,法院全部未予采纳。我们认为量刑过重,我将会见石柏魁,建议他上诉。”辩护人黄长勇表示,“我会具体询问他对判决的看法,我尊重他的意见。”
■文/本报记者 侯毅君
公诉人说法
法院量刑适当 故宫安防需改进
公诉人在宣判后表示,法院量刑适当,虽然被盗物品至今也没有鉴定价格,而只有保险价格,但是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物品价值只是量刑时的重要标准之一,并不是唯一的依据和标准,还要参考盗窃情节、认罪态度等,因此判处有期徒刑13年很适当。
公诉人还表示,鉴于此次事件暴露了故宫安防方面的漏洞,二分检已经向故宫发出司法建议,“相信此次事件后,故宫在安防方面会有所改进”。
■文/本报记者 侯毅君
律师微访谈
辩护律师黄长勇:
对石柏魁的量刑应在3年以下
轰动一时的2011故宫盗窃案昨天上午一审宣判。当天下午,石柏魁的辩护律师黄长勇做客搜狐微访谈时表示,由于盗窃数额无法确定,失窃物品的投保价值不能被认为是财产价值,而且故宫里盗窃,并不能认为是法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他将建议石柏魁上诉。
网友们最关心的问题是石柏魁被判13年是否量刑适度。对此,黄长勇表示,偷盗文物与偷盗财物是有区别的,他认为,所盗物品“材质不清,工艺不详,无法评估”,不能以盗窃文物量刑。
“判决中说石柏魁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盗窃,情节特别严重。但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并没有规定在什么地点盗窃就是情节严重。这样的判决没有法律依据。”黄长勇说。他认为,石柏魁“没有预谋、赤手空拳,且展品真假不辨,价值不定,并不能算盗窃情节严重”。如果法院不考虑作案地点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石柏魁的量刑应在3年以下。
有网友认为3年就放出来助长了小偷气焰,黄长勇说:“严格依法决断的社会才是文明社会,既不能法外开恩,也不能任意加重的社会才是法制社会。”还有网友认为重判有示范效应,免得再有人见财起意。黄长勇表示,重判得依法,在法律的框架之下加重,不能人为地认为在故宫内盗窃就得加重。如果法院的做法是杀鸡儆猴,这样的判决是违法判决。
在访谈中,有网友在网上看到石受审时他竟然在笑,认为他性格变态。黄长勇则说石柏魁是“无知的孩子,什么都不在乎。对故宫,对文物,对艺术品全没有概念”。对于下一步打算,黄长勇说,他将建议石柏魁上诉。
■文/本报记者 史?
新闻链接
历史上的“故宫大盗”
■1959年8月15日,山东来京学生武庆辉盗窃故宫14页金册、10页玉册、5柄玉雕花把金鞘匕首及金钗、佩刀等文物。当年11月12日,携带赃物乘坐火车时被抓。
■1962年4月16日,盗宝贼孙国范盗窃金碟金碗及两颗大金印,在翻出故宫围墙时被抓。
■1980年2月1日,陈银华盗窃硕大的“珍妃之印”。最终,他还未走出故宫即被抓获。
■文/本报记者 侯毅君
庭审分析
法院首次参考投保金额
专家称这是创新判决
在此前的庭审过程中,盗窃数额一直是争议的焦点,因为数额是定罪量刑的关键。控方曾指出,9件展品41万元的投保金额可以作为盗窃数额的参考依据,经两依藏博物馆与保险公司双方认定,保险公司未对数额表示异议,因此值得采信。而辩方则称,投保价格不等于文物的实际价值,更不能作为定罪数额。被盗展品真假不辨,可能价值连城,也可能一文不值。两家鉴定机构都明确拒绝了对所失物品的价格评估,所以物品价值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
“这只能说,这个判决是一种创新吧!”针对法院没有明确盗窃数额,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说,在以往判案中,都是参考鉴定价值,而没有参考投保金额来定罪量刑的,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保险部门能够核定物品价值,所以说,法院的这个判决是一种创新。洪教授说,按照现行司法解释,只有“数额巨大”加上司法解释中的8种情形,才能认定“情节特别严重”,也就是“数额”加“情节”,而不能单凭“情节”来量刑。所以说,只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必须是盗窃数额巨大,而且是司法解释中8种情形之一的,这两种情形合在一起才能对被告人“冠以”情节特别严重。
洪教授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8种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盗窃金融机构;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累犯;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文/本报记者 侯毅君
故宫说法
当务之急是提升安防水平
新华社电(记者 廖翊)故宫博物院有关负责人昨天下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表示,去年发生在故宫的文物失窃案给故宫博物院以沉痛的教训,全面提升故宫安防水平成为当务之急。
据介绍,截止到去年底,故宫已安装完成的前端报警设备约占总工作量的60%,已投入正常运行的区域有城墙周界防范、神武门城楼、会典馆、斋宫、诚肃殿、景仁宫、养性殿、阅是楼、保和殿西庑等。预计今年年底,计划建成珍宝馆区及东六宫区报警设备并投入使用。
这位负责人表示,报警系统的设计是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的,结合故宫的特点,严格执行国家文物保护的法规,注意与古建原貌协调和不破坏历史信息,使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规范化、合理化。建成后,将达到防范严密、性能先进、实用可靠、操作简单、维修方便、故障率低等综合性能及系统工程技术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和一级防护的要求。
另外,通过系统改造,将加强薄弱的部位实体防护,对故宫工作人员进出展室、库房及重点部位实行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白天对开放地区一些部位,可以根据需要对所发生的情况,进行全程图像监控。夜间可利用黑光技术或其他辅助光源等手段,基本达到录制取证的需求。防盗控制由单一的室内扩展到室外,通过建立区域性的周界报警和局部的外围预警,实现国家规范要求形成纵深防护体系。值机人员将可以全天候地对各种报警信息进行智能化处理,直接从屏幕上获取报警现场所反映的情况,并在2秒钟的时间内做出准确报警判别,自动联动切换时间不大于4秒钟,为及时捕捉犯罪分子赢得宝贵时间。
“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的有机配合,使技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使故宫安全防范系统产生一个质的飞跃。”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