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烟台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
齐鲁晚报讯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和《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烟人社发﹝2014﹞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本市户籍人员缴费
本市户籍人员2017年缴费标准维持不变:按一档缴费的参保居民,个人缴费仍为每人每年140元;其中驻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和研究生,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100元;二档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300元。
非本市户籍人员缴费
持有由本市公安部门签发《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选择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照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无需缴纳政府财政补助部分。参保缴费后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齐鲁晚报记者 焦兰清 通讯员 马春鹏 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