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身后未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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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身后未了局

2月21日,上午10点多,药庆卫(药家鑫父亲)的代理人马延明走出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法官告诉他,药庆卫起诉张显名誉侵权一案,本月底或下月初,法院就会下判决书。

这是一个充满了国产电视连续剧元素的真实故事:车祸、凶杀、逃跑与自首、忏悔与声讨、两个家庭的悲情、法庭内外的疑惑、专家与网民的较量……最先出场的两个年轻人已先后入土,接任主角的是他们的家人以及各自的代理人。这桩已跨越3个年头的悲惨故事,至今还没有看到结局。

对一起个案的消费狂欢

2012年2月8日,根据药家鑫之父药庆卫微博里提到的“我们也会把这20万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张妙之父张平选、丈夫王辉、药家鑫案中原告方民事代理人张显等人结伴去药家“取钱”。这是自药家鑫伏法之后,双方唯一在钱财上发生关系的事件,但事情的结局,并非张妙的遗属如愿“取”到20万元“赠款”,而是王辉突然打了代表药庆卫来处理此事的马延明两拳,每拳的价格是人民币100元。当初引诱他们前来的是20万元的“赠款公告”,但王辉带走的却是派出所开具的200元罚单。

在舆论评价中,张妙遗属的这一次行动,也没再能享受以前的同情。去年4月22日,西安市中院判决药家鑫死刑,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4.5万元,但张妙家人毅然放弃了这笔赔款。为什么他们当初放弃那4.5万,现在又来索要这20万?让我们从头说起。

在药家鑫一案进入公众视野后,各种真真假假的信息如沙漠风暴般袭来:“富二代”、“军二代”、等级歧视、教育失败、治安不靖、司法不公、贫富差距、官民对立、权力黑幕、底层愤懑……这些极易煽动人们心头怒火的元素,很快树起了一面靶子,上书3个大字:“药家鑫!”舆论万箭齐发,声讨的怒火滚滚而来,药家鑫一家微弱的辩解声完全淹没在风暴中,平心静气不带偏见的讨论变得十分困难,被视为代表精英表态的李玫瑾教授“药家鑫连捅8刀是弹钢琴的惯性行为”说,由于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被视为替杀人者开脱的中央电视台),不仅惹火烧身,招来铺天盖地的嘲讽和谩骂,也更加强化了公众对杀人凶手药家鑫的憎恶感及喊杀声。

后来人们知道了,药家鑫的父母也是无权无势的普通人。他们省吃俭用,把孩子培养成音乐学院的学生,不是为了让他去杀人的。而且,如果不是杀了人,药家鑫还很可能成为“教子成功”的样板:他有才华,在学校得过不少奖状;他知道体贴父母,业余做家教赚辛苦钱。但药家鑫在开车撞人后,不仅不施救,反对受害人连捅8刀,其凶残程度让所有人瞠目结舌;他在电视忏悔中还说出“农村人难缠”这样暴露等级歧视观念的话,更加惹起了全民愤怒。

在这种情况下,张妙的遗属应该宽恕药家鑫吗?应该表现出仁慈等更高层次的道德吗?这显然是不现实的。西安伦理学者姚轩鸽说:“老百姓对公正的要求向来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是他们关注药家鑫一案的心理基础。在中国的社会公正尚且难以保证时,不能对当事人有比‘公正’更高的道德要求。”

姚轩鸽的老师、北大哲学系教授王海明在他花了22年时间写就的《新伦理学》一书中,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倘若是一个人打人,一个人被打,一个人杀人,一个人被杀,这样承受和行为之间就形成了不均等,于是就通过惩罚使其均等,或者剥夺其所得。”这被称为“报复公正”或“赔偿公正”。但是王海明进一步阐释说,对损害生命的“报复公正”不一定通过生命来赔偿,也可以“生命的等价物”来偿还。

以此观点看来,药庆卫一家希望“拿钱买下儿子一条命”并无可指责之处。但药家鑫还是被法院判了死刑,其中一条重要理由是“未能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很复杂,有中国民间传统的“杀人偿命”观念的影响,有代理人张显对张妙遗属仇恨情绪的煽动,有社会舆论对药家鑫一片喊杀声等等。当此时,张妙遗属的道德抉择乃深受环境影响,他们要考量宽恕了药家鑫会有什么回报(不仅仅是赔款)?这样做是不是值得?但情势容不得他们细细地作理性考量,社会舆论汹涌而至,除了少数呼吁宽恕的,更多的呼唤是“杀了药家鑫,为张妙报仇”!

2011年6月4日,药庆卫在微博里写道:“事发后,我们积极与受害人家属联系赔偿事宜,在一审前我们已与受害人家属就赔偿达成协议,并同意我们的赔偿(30万现金另加车一部)。张显得知此事后,极力阻挠受害人接受我们的赔偿。”

2011年3月23日之前,张显只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名普通教师,研究专业是冷僻的微孔隔热陶瓷材料。3月23日,西安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药家鑫案,张显作为原告代理人出现,此后他的名声迅速地像自己的名字一样显赫起来。他在博客和微博上不断发表极具仇恨和煽动性的言论,在法庭上,他激情高呼:“只要能判药家鑫死刑,民事赔偿部分可以分文不取!”

2011年4月2日,在西安市中院审判人员与张妙丈夫王辉谈话时,王辉强硬地说:“你们就给我说个实话,药家鑫能判个啥刑?要是死缓,我坚决不同意,等他出来我就把他杀了!只要判药家鑫死刑,我哪怕要饭也要把我娃养活了……”他也明确表达了“要命不要钱”的坚决态度。

这种情势之下,正如陕西省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后来所说:“药家鑫虽然有自首情节,但被害人家属不予谅解,社会反映强烈,如果不判处死刑,可能会对社会的道德价值观念造成负面影响。”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是国内最早提出废除死刑的法学学者之一。他说:“受害人家属要不要谅解犯罪人?要不要接受他的赔偿?这件事在网上,特别是面对犯案手段凶残的罪犯,网民们往往一边倒地替受害人出气,高呼‘不要带血的钱’!‘不诛杀罪犯不痛快’!等法院判决罪犯死刑,执行过了,网民便结束暴力围观,四散而去,没人再关心谁会给受害人家属赔偿?他们今后日子怎么过?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贾宇对《南风窗》记者说:“判处药家鑫死刑,我不反对,但不会欢呼。药家鑫杀张妙是悲剧,国家杀药家鑫仍然是悲剧,不得已而为之。人杀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好,以任何理由都不好。”

究其实,所谓的“杀人偿命”,所谓的“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杀子之仇,不共戴天”等,是在法律不健全、不公正和难有作为的时期派生出来的古老观念,它是一种私刑私法的“报复公正”观,透射的是对“通过法律程序实现同等报复”的蔑视和不相信、不尊重。这种“等害交换”的结果,往往求得的不是当事双方的和解、和谐,而是“冤冤相报何时了”的仇恨叠加。

姚轩鸽认为,在药家鑫案审理过程中,全民式的激情澎湃,消费狂欢,其实也是一种犬儒主义的表现,是对根本性的“社会不公”视而不见,嗫嚅难言,而借着对一起个案的围观、评论发泄仇恨和怒火,其结果,是制造了更大的社会断裂。

“民意”在哪里?

“不采访、不采访、这个事不采访!”2012年2月17日,上午10点,王辉在电话里以一连串重复的短句,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张显和张平选两人的手机关机,记者未能联系到他们。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也代药庆卫表达了此时无心接待记者的态度。药庆卫的另一名代理人,北京律师兰和,称自己受到了“网络黑帮追杀”, 其手段包括“专业化团队化地进行信息发布,对异议人员进行人肉搜索、人身攻击,跑去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司法局将兰和开除出律师队伍”等。奇妙的是,在另一方,张显也称自己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受到了“栽赃抹黑……软刀子杀人”。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谌洪果说,药家鑫案审理期间,国内几大门户网站做了调查,据说当时的主流民意认为“药家鑫该杀”。那么这种“主流民意”是否真实可靠?

由于中国民众发声渠道单一,“民意”往往被窄化为网络声音。中国网民数量世界第一,网上充斥着水军、谣言和各种不负责任的说法,网络声音与其说是呈现了民意的多元化,不如说是呈现了更多的混乱。

谌洪果曾在课堂上跟学生们说:中国的传统思想是批判“多元民意”的,但民主精神恰好是要尊重少数人利益,因为我们都有可能成为少数人。法律没有必要迎合“主流民意”。当年苏格拉底就是被“民意”杀死的。以集体的名义杀人,谁也不负责任,谁也说不清楚。如果社会缺乏根本的制度公正,所谓“民意”,所谓“主流民意”,就只是被政治因素玩弄于股掌之上的物件而已。

谌洪果举例说:在药家鑫杀人两年前,杨佳也杀了人。杨佳的杀人手段更残忍,他杀了6个警察,各种武器都用上了,但杨佳被判死刑引起的是广泛的同情,而药家鑫却“人人皆曰可杀”,是药家鑫比杨佳更该死吗?再往前,1978年,新疆知青蒋爱珍因不堪忍受谣言诬陷,持枪连杀3人。当时《人民日报》发文《蒋爱珍为什么杀人》,替蒋爱珍喊冤;全国近2万人给蒋爱珍寄粮票钱物,1万多名读者写信给报社替她求情。最后蒋爱珍仅被判有期徒刑15年。在药家鑫一案审理的过程中,如果90%的民众不同意杀药家鑫,药家鑫未必会死。当时张妙的遗属已经走出了第一步,却又被“民意”裹挟回去了,断然拒绝了与药家达成谅解的机会。

药家鑫杀人,暴露的是他对生命的极度冷漠;而在网上的激烈讨论中,我们也看不到多少对生命的尊重。“喊打喊杀”的网民们,往往并不觉得自己有任何阴暗的心理或见不得人的动机,一切都出自于道德本能,出自于“该说就说”的坦诚,他们是正义的使者,是公平的维护者,然而不幸的是,仇恨四处蔓延,社会裂痕就会不断发展。

让死者安息,还生者平静

专门拍摄少年死刑犯的日裔美籍摄影师Toshi,在美国各大监狱奔走了10多年,无数次地面对临刑前的死囚。他也见过很多受害者的家属。出乎他预料的是,在犯人被执行死刑后,那些被害人家属的快乐没有丝毫增加。Toshi 说:“在死囚被执行前,他们还有一个发泄的对象,而执行后,他们连一个对象都没有了。但社会大众认为死刑就会让他们满意,再不会关心他们。”

那么,在药家鑫伏法后,张妙的遗属们又会是怎样的心情呢?

2011年5月31日,药家鑫之父开设了微博,其初衷是,“张显在微博上对我们进行的不实描述及言论,对我们的污蔑、诽谤严重地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给我们造成了沉重的心理压力,造成了网民对我们的误解。”因此他要解释并澄清一些事实。自从药家鑫毙命后,药庆卫老伴患了抑郁症,他患了面瘫,他年近8旬的岳父也被“人肉”出来了。2011年8月4日,药庆卫向法院起诉张显侵犯其名誉权。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同情药庆卫一家。这种情况,当然使张妙的遗属及代理人张显感觉不舒服。

从经济人的立场来看,张显帮助张妙家人实现了几乎所有的愿望:既要了药家鑫的命,又得到了数倍于药家“买命钱”的社会捐款,还收获了各界数不尽的同情和安慰。然而,正因为放弃了民事赔偿,对药家的报复似乎就还存在些缺憾,而培养出杀人凶手的家庭竟然能同他们一起分享来自社会的同情,就更加容易让人心理失衡了。

在今年2月8日的“取钱风波”现场高呼“我张显现在不是代理人,我今天是看热闹来了”的张显,在药家鑫案结束后,仍通过博客和微博,不断代表张妙遗属发布声音,充当着代言人的角色。

在名誉侵权案开庭之后,张显博客上仍然出现这样的话(张显称是代张妙家人发布):“踩着张妙的生命,药家鑫成为犯罪名人。踩着张妙的生命,同时踩着我们一家的尊严,药庆卫成为道德名人。换言之,药家鑫用刀子杀人,药庆卫却用‘爱心’杀人。他用‘爱心’博取世人同情,煽动世人对我们仇恨,想利用世人的仇恨之火将我们一家烧死。药庆卫杀人手段如此高明,我们一家水深火热。”

看来,法庭对药家鑫的死刑判决并没有起到“定纷止争”的效果,也并没有融化两家人的仇怨。这是为什么?药家鑫死后,央视记者柴静访问张平选时,张平选曾说“对他(药家鑫)妈他爸也是觉得有点同情”,看来张平选内心也有过挣扎,有过朴素的宽恕之心。但从上面的言论可以看出,在药家鑫伏法后,张显还在宣扬仇恨,而不是推动和解。张显并非仅代表他自己,也并非仅仅是代表张平选和王辉,他的背后还有一大群人。在药庆卫诉张显的名誉权官司开庭那天,有一些人围在法庭门口,打横幅喊口号:“药庆卫翻案不得人心!”“西电老师张显万岁!”

在这股风潮的操控下,张妙的遗属们在斗争方面尚有馀勇可贾,但似乎不太了然如何在法律和伦理的框架内理性行事,比如为了维护“要药家鑫死!”的坚定决心,他们主动放弃了4.5万元民事赔偿;外界给他们的捐款据说总计有100多万,张、王两家并未公开这些善款的明细和用途,却又以“要钱给张妙母亲看病”为借口,登门索要药庆卫给过又被张平选退回的20万元赠款。

在网民纷纷质疑“我们捐给你的钱花到哪了?”之后,张显又代表张妙遗属发布告示,称他们到药家取钱是为了“全部捐献给当地农村贫困儿童”。那么这是一场对药庆卫的羞辱吗?但结果似乎适得其反。在围观过“取钱闹剧”之后,有的网民得出的结论竟然是:“看来药家鑫没有说错,农村人确实难缠!”……没有人再顾得上指责药家鑫了,因为活着的人们在忙着互相指责,至于那位可怜的女工张妙,也早就从人们的口头和耳边淡出了。

张妙被害了,药家鑫伏法了。可他们身后的两个家庭最终能够相互宽容、谅解、和解吗?起码现在还看不到希望。他们应该这么做吗?似乎也无强求的必要。这两个家庭都是不幸的,他们都是受害者,张妙的小儿子在尚未懂事时就失去了母亲,药庆卫一家更失去了背负家庭希望的儿子。就让他们各自平静地生活下去,各自默默地舔舐心灵之伤,各自勇敢地面对未来,似乎是一个更为可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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