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毒豆芽事件”5当事人终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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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毒豆芽事件”5当事人终审被判刑

据新华社电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宣判一起近年该地区最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来自北镇市正安镇蹇屯村蹇明志、杨桂荣夫妇等在沈阳长期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生产豆芽并销售,引发“毒豆芽事件”。法院终审认定蹇明志等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4年不等的刑罚。

案件的5名当事人有4名来自北镇农村,负责提供有毒有害添加剂的张显君来自辽阳县兴隆镇后杠村。自2008年8月起,蹇明志、杨桂荣在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乡后赛村租用一民房,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生产豆芽并销售。2010年6月被当地媒体曝光,夫妇二人躲避一段时间后,又租房雇用同乡闵国成、蹇明会继续使用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及防腐剂等添加剂生产豆芽,并将豆芽销售至沈阳市南五蔬菜批发市场等地,从中牟利。据蹇明志、杨桂荣交代,黑加工点每日生产豆芽一千公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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