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丈夫争吵 绝望母亲割儿手腕欲同尽被判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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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丈夫争吵 绝望母亲割儿手腕欲同尽被判一年

绝望母亲割儿手腕想一起死

儿子及时被救,医生起疑报警,母亲被以故意杀人罪判一年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旭森,通讯员吴俊峰报道:只因与丈夫在家中发生吵闹,女子竟狠心带着幼子割腕自杀, 所幸良心发现,未伤及无辜孩儿性命。近日,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对一起携子自杀案件进行宣判。

2007年,被告人阿惠认识了男子阿鸣,此后长期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2009 年4 月7 日,阿惠生下儿子涛仔。由于家庭条件不好,平时就靠阿鸣打散工维持生活,收入不稳定,手头经常缺钱,有时孩子生病都没钱上医院,阿惠和阿鸣经常吵架。

2011 年6 月18 日晚, 阿惠又与老公发生吵骂。据其事后回忆,她感觉生活很痛苦, 就想带着儿子一起死了算了。当天,她带着儿子在外住店,并将4粒安眠药捣碎放入一瓶饮料中,带涛仔到附近逛街时喂他喝下,在他睡着时带回旅店。

趁着儿子熟睡时, 阿惠先用事先买好的刀片割了自己两三下, 然后再在儿子的右手腕上割了一下。不料,儿子出血并痛醒了, 哭闹不止。阿惠的母性被激发,终于不忍心再下手。当晚11 点左右,她到楼下打电话叫老公来抱儿子, 后来又自己打的带儿子回家。

20 日中午,儿子身体发烧,两口子赶紧将儿子送到洪山的社区医疗服务站就诊, 后又到区医院诊疗。当天14时许, 阿惠与阿鸣带涛仔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埔院区急诊科医治。

医生在诊治过程中起疑, 遂报警将被告人阿惠抓获。

后经鉴定,被害人涛仔右腕部有长2.2cm 的创口,其损伤属轻微伤。法院认为,被告人阿惠企图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的生命,致被害人轻微伤,属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阿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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