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核电项目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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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核电项目大事记

“八五”期间(1991-1995年)

江西核电厂被列为国家核电前期工作计划项目。

1996年

原电力部会同核工业总公司对1992年编制完成的《江西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这是内陆省份第一个通过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核电项目,并优先选择了彭泽帽子山厂址。

2005年9月

江西省政府授权江西省发改委与中电投集团公司签署了《建设江西核电一期工程协议书》,正式启动了彭泽核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12月联合上报《江西核电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

2008年1月

国务院核电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启动内陆核电项目,明确江西彭泽核电作为首批启动的项目,国家发改委把江西列入优先发展核电的三个内陆省份(江西、湖南和湖北)之一。

2010年5月

彭泽核电项目“两评”报告(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获得正式批复。

2010年7月

国家核安全局同意彭泽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开始前期工作,生产临建正式开工。

2015年

预计彭泽核电项目将并网发电。

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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