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原标题: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双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森赫电梯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皖1503执1488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执行裁定书(即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本院作出(2016)皖1503民初41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义务)。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被执行人的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依法强制执行。
安徽瑞林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祥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皖1503执57号执行通知书【即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本院作出(2015)六裕民二初字第0167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义务】。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依法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被执行人如未能在上述指定期间内自动履行全部义务,限你公司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第4日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给予罚款、拘留。
六安市天睿融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魏传根、胡利利: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钱秀华与被执行人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皖1503执1429号执行通知书【即限你在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本院作出(2015)六裕民初二字第0214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依法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被执行人如未能在上述指定期间内自动履行全部义务,限你们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第4日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给予罚款、拘留。
伍亮、胡静:本院受理刘加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涪民初字第52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俊宝:本院受理左登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8民初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
林宝华:本院受理姜玲与无锡利诚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你向本院出具担保书,自愿对(2013)锡法民初字第006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被执行人无锡利诚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姜玲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被执行人无锡利诚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苏0205执恢11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在本公告期满后,自动履行本院(2013)锡法民初字第006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无锡利诚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付款义务中未履行的部分。
河北鼎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鲍路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109民初2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鼎佳炉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鲍路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109民初20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鑫诺路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胡煌彬:本院受理湖北章山星城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鄂0203民初8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西塞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戴本镇:本院受理原告吴亦川与被告戴本镇、潘康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本院(2016)闽0921民初353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吴贤凤、王啟养:本院受理原告霞浦县大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张景波、王啟养:本院受理原告霞浦县大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祃开枝、杩俊格:本院受理米俊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已判决由你二人偿还给原告借款本金9.9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冀0923民初17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祃开枝、杩俊格:本院受理曲桂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已判决由你二人偿还给原告借款本金31.0774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冀0923民初17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恒丰芦荟亮健酒业有限公司、徐州市恒丰食品有限公司、张月志、张江山、吴长林、路光普、朱永峰:本院受理刘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苏0302民初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孙国兴、衡水金碧轩玉器贸易有限公司、衡水民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尚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孙国兴、衡水盛永建材经销处、衡水民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尚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董万安:本院受理张金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1102民初3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福根、苗新杰:本院受理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1102民初3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樊宝治:本院受理朱叶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包迟宁、李莹莹、衡水润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赵金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1102民初3365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兵:本院受理李仲飞与你、刘根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沼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赵春松:本院受理的王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二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申请人广德众泰科技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号码10300052/ 26616441,出票日期2016年7月6日,出票人河北中农博远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收款人郑州豪威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100000元。自公告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诉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本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已于2007年6月19日依法受理民航烟台客货代理公司申请破产一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召开,各债权人应准时参加。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建华、费雅仙: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2017年3月3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吴传芳:本院受理王春林、王秀华、孔凡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长水:本院受理杨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津0114民初61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南蔡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