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母亲
本文原发于2016年6月9日
原标题:聂树斌案代理律师李树亭的真诚感激
2016年6月8日,本是一个寻常的日子。
但却因了这件事情,而载入历史以及中国法制史的册页: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将依法组成合议庭,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本案。
彼时彼刻,在泉城济南,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73岁的老人,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在接过最高院法官交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时,静默了片刻,当她彻底明白这张《再审决定书》对她儿子聂树斌、对她全家人20多年的诘问与奔波意味着什么时,顿时老泪纵横,哽咽不已。而我,也被感染得泪水盈眶。
因为,为了这一刻,聂家人苦苦追求了20多年!
而我,为了这一刻,也与千千万万关注聂树斌冤案的人们,共同期盼了11年又3个月。
如果有一天,我有资格去书写中国法制史,我会把这一天、这件事,作为一座里程碑,浓墨重彩地去描绘陈述。
而现在,我只能用几行微薄的文字,向你们——所有一直关注着聂树斌案申诉复查,并以不同的方式推进聂案早日再审的人们,表达心中真诚的感激和无限的敬意。
你们的队伍是如此壮观庞大,以致脚下的大地都响彻了正义的足音;你们的良知是如此清澈温暖,给那些尘封已久的沉冤旧案,带来濯洗的清泉和希望的曙光;
你们追求的,不是桂冠锦冕,不是鲜花掌声,而是公平正义,而是天理昭彰,而是法治弘扬,而是国家昌平,而是黎民安泰。
一切的赞美,以及嘹亮的讴歌,相对你们的努力和付出,都显得苍白如纸。
但我还是不揣冒昧,在纸上记下我本人曾经接触过,以及素昧平生的部分法律人和新闻人的名字。不为其他,只为表达心中真诚的感激和无限的敬意。
首先,我要感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朱云三、孟健等法官,以及书记员张书娜、尹志强:感谢你们每次对张焕枝阿姨及其家人的热情与笑脸;感谢你们对代理律师阅卷工作的各项帮助,和对代理律师提交的各项证据及证据线索的调查核实,以及对代理律师辩护意见的采纳;更要感谢你们在聂案复查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唯一标准,真正做到了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复查本案。
其次,我要感谢最早报道聂树斌案的马云龙先生、范友峰老师和楚杨老师,因为《一案两凶,谁是真凶?》的推出,让全国公众关注了含冤九泉9年之久的聂树斌,也开启了一茬茬媒体人追踪报道聂案的先声。特别是马云龙先生,以其在传媒界的威望与影响力,对11年间聂案的持续报道,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
再次,我要感谢郑成月先生。这位侦办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的前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因为认定王书金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的真凶,而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但是就在他被提前退休的时刻,依然带着被解除第一季代理职务的我,冒着炎炎酷暑,奔波于石家庄、鹿泉、井陉、邯郸、广平、郑州、荥阳等地,走访当年被害人的同事以及聂树斌的领导与工友,广泛调查取证,还原案件真相。
然后,我要感谢被害人的父亲。作为民间习俗认为的聂家的“仇人”,在河北省高院从未给过聂家判决书,却坚持聂家必须提供判决书才受理申诉的情况下,心怀大局,为我提供了当年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和河北省高院的判决书,因此才能够向河北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和证据材料,才得以在2007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函转河北省高院处理。
然后,我要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夏家骏先生。因为代理冀东监狱政治部主任李久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二审,经由我的同学纪桂林引见,我认识了夏老。在我们取得李久明遭受刑讯逼供证据,并赴温州查清真凶下落后,通过夏老将相关材料呈送中央领导,案件终于得到平反。在我代理聂案的第一季,也曾请夏老通过政协渠道把案件材料呈送给周永康,但周却对此旁置不问。
然后,我要感谢纪桂林同学。在代理聂案申诉第一季,无论春夏秋冬,骄阳雨雪,他开车载我奔波于北京、石家庄、鹿泉、井陉、邯郸、广平、郑州、荥阳等地,寻找调查知情人。而他却在聂案未有任何结果时,英年早逝。兄弟,你且安眠:待到聂案平反昭雪之日,我们一定到你墓前,焚香告知。
接下来,我要感谢江平先生、陈光中先生、张思之先生、贺卫方教授、徐昕教授,他们以法律界泰斗或者精英的身份,持续不断地呼吁聂案早日再审,彰显公平正义。特别感谢邱兴隆教授,在案件复查的关键节点,对我的鼎力无私的支持与帮助。
再接下来,我要感谢陈光武律师。在我们共同代理聂案复查期间,互相切磋,共同努力,一起争取好的结果。于此,我也代表张焕枝阿姨一家,对杨金柱律师、李金星律师、刘博今律师等律坛人士为聂家所作的付出,表示由衷的感谢。
又接下来,我要对一辈又一辈、一茬又一茬的媒体记者,表达真挚的谢意。虽然我只相对熟悉王健记者、赵凌记者、江雪记者、赵佳月记者、滑璇记者、李显峰记者、张玉学记者、曹宗文记者、周超记者、刘畅记者、周喜丰记者等,不太熟悉李蒙记者、刘长记者以及其他许多关注报道聂案的记者。
但我清楚:正是有了你们这些媒体人,有了你们11年多来不懈地呼吁和追问事实真相,才有了今天的初步结果。
最后,我要感谢王书金。作为被告人,他曾犯下了强奸杀人的累累罪恶,但他却用一份朴素的“自己做恶自己担”,勇于承认罪恶,并心甘情愿为曾经的罪恶接受惩罚;而绝不想由无辜之人替他承担罪恶和惩罚。在某种意义上说,他完成了自我救赎。而反观另外一些作恶者,依然在为包裹洗刷自己的罪恶,而信口雌黄不择手段:他们的人生境界,比今日的王书金不知低劣多少倍!
当年我在中国政法大学读书时,对英国一句法律格言印象深刻:“迟到的正义就不是正义。”对聂树斌而言,确实如此:因为正义的迟到,他付出了年轻宝贵的生命。但对我们而言,迟到的正义依然是正义:因为我们的付出、努力、坚守与期盼,都是为了匡扶跌倒在泥泞中的人间正义,是为了让我们的后代,以及千千万万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不再成为下一个聂树斌。
正义也许会迟到,却不会永远缺位。平反昭雪聂树斌的冤案,不仅仅是彰显正义,尊重法律,重建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信心的举措,更是为了铲除冤假错案滋生的土壤。
我知道,现在还不是痛饮美酒,欢呼正义归位的时候。我会肩负你们的殷殷嘱托与期望,做好下一步的代理工作,也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注聂案,支持帮助我的代理工作。
所有的努力,所有的付出,都指向一个方向,都通往一个目标:高擎法律旗帜,匡扶人间正义;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司法公正。
光荣属于你们!属于所有为聂树斌案申诉复查付出了努力的人们!也属于一直默默关注聂案平反昭雪的普罗大众!
历史不会忘记你们!人民不会忘记你们!
最后,借用一位先贤的话语,再次表达我的感激与敬意: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噫!微斯人,吾谁与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