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周,esquire时装总监,专栏作家。
In 买Life
全世界的坏孩子眼中憧憬的都是同一件皮褛,真可谓“同一个世界,同一个褛”。
早年间,我出来混的时候,最希望拥有的行头就是一件皮褛。皮褛是什么?其实就是皮衣,但“褛”这个字有点怪,说它怪,是因为它在读音上经常会给人以误导。据我考察,大多数同学在看到“皮褛”这个词时会把它读作“lǒu”,而事实上在看到“衣衫褴褛”这个词的时候,你就明白它应该念“lǚ”。
之所以对“褛”有情愫,实在是因为年少时我看过一部电影,男主角穿着一种紧身的装饰有美国国旗的皮衣,电影里面摇滚配乐一起,他迎风骑着大哈雷,那一刻路边走路的、摆摊的、甭管干什么的吧,那是要多少就有多少姑娘扑上来……长大后,我费尽周折查到那部电影是1969年皮特·方达(Peter Fonda)主演的公路电影《Easy Rider》,片中的皮褛后来成了那个时代叛逆理想主义的标志。不仅如此,10年后,经过各种解构和瞎扯,摩托车夹克成为英国朋克摇滚乐的象征,据说“朋克之花”席德·维瑟斯(Sid Vicious)都希望自己死的时候穿着这种衣服下葬。
其实再往前追溯,这种机车皮褛有个专属名词叫Perfecto,最早的原版来自于1928年,当时一位叫Harley Davidson的经销商请外套制造商Schott Bros创制一套皮革摩托车夹克。新的夹克足够结实可以保护高速摩托车骑手不至于受到环境要素的影响,其实就是怕被摔死的保护衣。摩托车夹克有拉链而且腰间扎有皮带,这样骑行时风就灌不进身体了。后来,Schott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也为空军部队设计和生产了皮质轰炸机夹克。虽然回国的老兵将这种轰炸机飞行员衣服变成另一种主打民用男士服装,但是这种服装从来没有获得像Perfecto这样的偶像地位,就更不用说达到Perfecto一样的颠覆性效果了。Perfecto从此成为坏男孩酷形象的终极象征,成为詹姆斯·迪恩(James Dean)、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卢·里德(Lou Reed)、布鲁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和约翰尼·德普(Johnny Depp)这样的时髦叛逆者的着装。如此看来,全世界的坏孩子眼中憧憬的都是同一件皮褛,真可谓“同一个世界,同一个褛”。
另外,还有一种皮褛更适合这个冬天,就是前面说的没有Perfecto流行的飞行员皮夹克,它内衬带毛的修整过的羊皮,保暖异常。这种皮褛的亮点全部来自里面的羊皮,也许你不知道,这种羊皮不是自然长的,要制作带毛修整过的羊皮,需要用带羊毛的一岁龄羊羔身上的羊皮经过鞣革处理,然后将其修剪成齐整的长度,通常约为半英寸。它经久耐用,而且可以在大部分温度范围内保持舒适的特性,它还轻得令人难以相信。另外一个附带的优点是,被打湿时仍然能够保持温暖,能够很快变干,并且不容易染上体臭。而最初的绵羊皮轰炸机飞行员夹克是由美国人莱斯利·欧文(Leslie Irvin)于1926年在英国设计出来的。
写到这里,我有一个秘密,一直没告诉过别人:我对皮褛的情结其实来自于一位我老家的明星,传说他走红前最标志性的装束就是——数九寒天光着膀子穿一件皮褛混迪斯科舞厅!那时候他还不是后来的余则成,今天的顾小白,他叫孙红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