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日报讯 (梁昌军) 记者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日前,省环保厅和安徽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我市5个乡镇和6个村为第五批安徽省生态乡镇和生态村。
这5个乡镇分别为肥西县花岗镇,长丰县陶楼乡、杜集乡,巢湖市夏阁镇,庐江县冶父山镇;6个村分别为肥东县杨店乡麻朱村,肥西县花岗镇花园村、紫蓬镇燎原社区,长丰县杜集乡新街村,庐江县郭河镇南圩村,巢湖市坝镇夏店村。
根据《安徽省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考核管理办法》,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必须完成农民人均收入、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农作物秸秆利用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等多项指标。通过开展“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区划调整后,我市目前共有国家级生态镇4个,省级生态镇21个,省级生态村40个,农村生态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