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图/冯敏超
○长沙试点物业应急维修基金使用方案,7种情况可动用维修基金
○有望通过业委会授权等方式解决;如何防止基金滥用成市民关注热点
红网长沙10月2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徐海瑞 通讯员 叶坚)从事社会事务工作多年,黎辉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忙碌。在她案头,摆放着厚厚的关于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资料。
“一直以来,房屋出了问题,居民很难享受到维修基金带来的便利。”侯家塘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黎辉说,她目前所作的工作有望改变这一状况,长沙试点物业应急维修基金使用方案,有望打破维修基金“三分之二签名难”的政策瓶颈,可望通过业委会授权等,实现维修基金的快速审批。
现状:“2/3签名”致基金使用难
房屋渗漏、道路破损……面对这样的问题,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可支付其修缮费用。而在当下,长沙市共有73亿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待用。
一方面是丰沛的维修基金,一方面是屡见不鲜的房屋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维修基金的使用率为何如此之低?在黎辉看来,主要是因为目前的政策瓶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子漏水这样的小事,得占受益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才能动用物业维修基金修缮。而征集签名,需要花费相当长时间,很多时候,物业公司最后只能直接向住户收取费用。维修基金使用难,是目前长沙各小区普遍存在的问题。”
为改变这一状况,雨花区被确定为长沙市创新物业管理试点区,该区所辖侯家塘街道在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模式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创新。前日,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侯家塘街道分会成立,同时,物业应急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试点方案也出台。该方案获审批通过后,今年将在侯家塘及雨花区试点,明年有望在全市推广。
范围:7种情况可动用基金
目前,侯家塘街道已出台《应急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方案》对应急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作了明确,符合如下7种情况的才可动用基金,包括:房屋局部屋面渗漏,外檐脱落,道路破损、塌陷等受益范围和责任人无法界定的;突发电梯故障、排水管道漏水等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小区各类安全护围(栏)损坏,构成小区治安和人身安全隐患的;消防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需要动用的维修资金在3万元以内的维修项目;其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维修项目;法律规章及技术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必须立即维修的项目。
此外,《方案》还规定,列入专项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且可以明确界定受益范围、责任人的屋面整体维修、电梯大修和更新改造的维修工程费用不列入维修基金使用范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于人为损坏,应当由责任人承担的维修费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专业经营服务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以及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也不在维修基金使用之列。
监管:业委会严格监督基金使用情况
有市民担心,程序简化,会导致基金的滥用。据介绍,应急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将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原则,试行时间为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
侯家塘街道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报审批;业主委员会、社区要配合做好相关审核和组织申报工作,监督资金使用;长沙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和区城乡建设局要按要求简化工作程序,建立应急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机制。
在基金审批过程中,街道要把好审核关,加强对申报资料的审核和现场查勘工作。雨花区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占用、挪用维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另外,对于基金监管等问题,长沙市已在积极开展立法规范工作。据悉,该市的应急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目前在进一步完善。长沙市住建委已拟好《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初稿,且已提交市法制办,列入明年立法计划。
[各方声音]
业主王女士担心:程序简化,会导致基金的滥用,滋生腐败问题。
中南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李斌:简化程序,能解决目前维修基金的使用难问题,充分发挥业委会的功能。监管方面,要发挥业主、业委会的职能,参与基金审批过程。
网友“公民陈凤山”:无论如何,变通的前提是不应违法。
网友“何伟雄”:这折射出维修资金制度的致命缺陷:大量资金放在账户里,但真发生应急维修却派不上用场,程序太繁琐!大规模的资金闲置,谁能保证不被挪用呢?
网友“惊鸿一瞥gong”:想要动用维修基金实在是困难重重,要得到那2/3业主的同意,可能就要让物业公司的人跑断腿,磨破嘴皮。
业委会成员素质参差不齐,在约束物业公司的同时,对业委会成员行为也要有所约束。
[作者:徐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