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处理事故时遭遇车祸不幸殉职 甘肃省民政厅追授张喜峰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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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处理事故时遭遇车祸不幸殉职 甘肃省民政厅追授张喜峰为烈士

今年1月16日晚,高速公路支队泾川大队一民警在处理事故时遭遇车祸不幸殉职

省民政厅追授张喜峰为烈士

中国甘肃网10月1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李升)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中,高速公路支队泾川大队事故民警张喜峰被货车撞伤,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10月9日记者获悉,近日,省民政厅追授张喜峰同志为革命烈士。

今年1月16日晚11时40分,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泾川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泾川县百泉村由西向东方向的路面上,有一辆半挂车突然起火。接到报警后,泾川大队副大队长蔡慧荣及事故中队长张喜峰迅速带领5名民警赶赴现场。17日零时许,由张喜峰带领的一组民警先赶到事故现场,同行的2名民警立即下车展开施救,张喜峰将警车停放到距事故车200米处,打开警灯,提醒过往司机减速慢行。此时,警车后方有一辆半挂车冲了过来,并擦着前方停放的警车和半挂车向前冲出100米后才缓慢停下。见此情景,一同前往出警的大队协警梁高飞立即跑到张喜峰所驾警车前查看,只见张喜峰已躺在地上,不省人事。事发后,现场人员立即将张喜峰送往当地医院抢救。17日凌晨1时10分,张喜峰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32岁。

张喜峰牺牲后,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副部长黄明、政治部主任蔡安季,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罗笑虎,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姚远、副厅长李宗峰、政治部主任冯延分别作出批示和指示,公安部政治部、公安部交管局对张喜峰的英雄事迹给予了充分肯定。

9月下旬,省民政厅追授张喜峰同志为革命烈士。此前,张喜峰还被省公安厅追记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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