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当天就“保外就医”
资讯
资讯 > 正文

入狱当天就“保外就医”

被其家属买通的看守所长、法医等5人涉嫌受贿、徇私舞弊

广东省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被判入狱10年,但从宣判当天起,他就开始“保外就医”,一天牢也没坐,在外“逍遥”了一年。原来,林崇中的家属买通了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教导员、法医及河源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原科长、医生五人,便堂而皇之保外就医一年多。

“保外就医”被举报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帮助林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崇中保外就医的刘某某等5人涉嫌受贿、徇私舞弊案已侦查终结。

林崇中在出任江门市委常委、新会区委书记时,在项目中收受港商贿赂,向其低价出让土地,造成国家损失9404万元。2007年9月21日,林崇中被逮捕。

2009年7月30日,河源市中院判处林崇中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追缴林崇中赃款268.7555万元。因林崇中患有高血压等疾病,法院准许其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温耀勋说:“当初查办林崇中案时,林崇中虽然有病在吃药,但并没有达到要保外就医那么严重的程度。”

省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揭开了林崇中保外就医的秘密。原来,林崇中的家属四处活动,买通了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刘某某、原教导员涂某某和看守所的法医。林的家属又买通了河源市人民医院的一名医生和医务科科长,医务科科长篡改了鉴定结论,使林崇中具备了保外就医的条件。

重点查职务犯罪假释

截至今年上半年,广东省共有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0469人,其中假释1268人,暂予监外执行480人。

广东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杨宇认为,要把握好适用关,严格审查社区矫正的法定条件和程序,重点加强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呈报、批准等环节的审查,防止这类服刑人员不当获取监外执行。

(广日)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