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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刘畅
近日,*ST大地(002200)涉嫌欺诈发行股票一案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如期开庭审理,*ST大地前董事长、云南女首富何学葵被指控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五宗罪行。业内人士认为,该案件审理结果将在中国资本市场具有标杆意义,股票发行过程中的灰色地带将浮出水面。
股票上市何学葵一夜暴富
*ST大地戴上ST帽子前的简称为绿大地,是我国绿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2007年12月21日,绿大地作为云南首家登陆深圳中小板的民营企业,公开发行2100万股,募集资金3.29亿元。持股28.63%的何学葵一举成为亿万富翁,2009年,何学葵以11亿身家登上胡润“中国大陆富豪榜”,并由此获“云南女首富”的桂冠。
今年3月17日,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执行逮捕。检方披露的起诉书显示,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何学葵等人涉嫌五宗罪,分别为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金融凭证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除了何学葵外,她麾下三员大将原财务总监蒋凯西、原出纳总管赵海丽、原大客户中心负责人赵海艳以及四川华源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庞明星均列席被告。
据了解,在*ST大地造假案当中,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三人为策划者,而赵海丽、赵海艳为实施者。有媒体报道,庞明星曾在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就职,而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正是*ST大地上市时的审计机构。
虚构交易、虚增资产欺诈上市
*ST大地造假案呈现在公众视野面前,可以追溯到2010年3月18日。当时绿大地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其股价在公告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暴跌4.73%。根据检方披露的信息,2004年至2009年间,*ST大地经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的共谋和策划,由被告人赵海丽、赵海艳登记注册了一大批由*ST大地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组成员,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
正是在“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的帮助下,绿大地终于迈入了上市门槛。2007年12月21日,*ST大地以16.49元/股的价格发行1680万股,正式登陆中小板,但鲜为人知的是,此时*ST大地的招股说明书中,包含了大量虚假内容。
根据检方披露的材料,2004年至2007年6月间,*ST大地使用虚假合同、财务资料,虚增马龙县旧县村委会960亩荒山使用权、马龙县马鸣乡3500亩荒山使用权以及马鸣基地围墙、灌溉系统、土地改良工程等项目的资产共计7011.4万元;*ST大地还采用虚假苗木交易销售,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通过受控制的公司将销售款转回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2.96亿元。
造假露馅后公司业绩堪忧
在成功上市后,*ST大地为维持靓丽的业绩仍然继续造假。2007年至2009年间,*ST大地通过伪造合同和会计资料,虚增马龙县月望乡猫猫洞村9000亩荒山土地使用权、月望基地土壤改良及灌溉系统工程、文山州广南县12830亩林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的资产2.88亿元;*ST大地还采用虚假苗木交易销售,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通过受*ST大地控制的公司将销售款转回等手段,虚增收入2.5亿元。但即便如此,公司的业绩还是于2009年亏损,2010年,公司因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达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ST”。
*ST大地2011年中报亏损1361万元,预计1-9月净利润亏损1500万元-2000万元。业绩变动原因为:苗木收入较少,受资金短缺影响,部分工程项目无法正常开工,或已开工项目无法按预期进度实施,从而导致工程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据悉,由于此案影响重大,*ST大地方面对此十分重视。绿大地新任董事长郑亚光对媒体表示,“公司一直在配合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工作,协助准备材料,对于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要等待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最终认定的结果。”
审理结果将具有标杆意义
*ST大地如此周密的欺诈发行在A股历史上鲜有先例,涉案公司高管、中介机构在其中如何勾结,如何逃过层层监管都值得深思,其案件审理结果也将在中国资本市场具有标杆意义。
据了解,根据证券法,对于欺诈发行股票的,可处以非法募资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刑法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因此,分析人士认为,如果*ST大地欺诈发行股票罪成立,等待何学葵和造假高官们的仅是5年以下徒刑、30万元以下罚款和1731万元以下罚金。面对当前IPO市场尤其是创业板诸多乱象,这似乎还难以起到杀鸡儆猴的威慑作用,而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引进集体诉讼制是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