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龙游县坚持以人为本、分类管理、尊重意愿、关心关爱、创新突破的原则,从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健全机制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对退二线干部的教育管理,促使退二线干部在实施“四大攻坚行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等中心工作中较好发挥作用。
一、营造良好氛围,让退二线干部想干事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教育引导退二线干部摆正心态,正确对待职务的升降去留,调适心态,摆正位置,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发挥新作用,创造新业绩。教育在任领导干部换位思考,尊重退二线干部,为退二线干部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经费保障,处理好与退二线干部的关系。二是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单位主要领导对退二线干部的态度,充分认识到退二线干部受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过不少贡献,真正做到“政治上信任,思想上尊重,生活上关心,工作上用好”,为退二线干部作用的发挥创造良好的领导环境、人际环境和工作环境。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宣传报道退二线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消除社会偏见,端正对退二线干部的认识和态度,形成退二线干部大有所为的浓厚氛围。
二、搭建工作平台,让退二线干部能干事
明确退二线干部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积极鼓励改任干部发挥自身优势。一是协助班子成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部分退二线干部工作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等方面的优势,安排其协助班子成员分管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专才作用。根据退二线干部的素质和个人意愿,安排他们参与如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突发性事件处理、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当主角”、“挑大梁”。引导一部分有技术专长、有经营管理能力的退二线干部为本单位的发展献计献策,或者直接投身于经济建设主战场。三是授权督办检查重点工作。充分发挥部分退二线干部在长期工作中树立起来的个人威望,引导安排他们督办一些重点工作或参与各种行风监督活动,如重点工程建设、机关效能建设、防汛抗灾等。四是负责开展综合性和专题性调查研究。充分发挥部分退二线干部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较高、社会资源较丰富、基层情况较熟悉等方面优势,安排他们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或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重点专项工作和重大课题开展调研论证。五是帮助指导年轻干部工作。充分发挥退二线干部工作业务熟悉、人生经历丰富的优势,联系指导年轻干部,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
三、健全激励机制,让退二线干部愿干事
着重抓好退二线干部政治、经济、生活待遇“三落实”。 一是政治待遇方面,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组织退二线干部学文件、听报告、过党的组织生活,列席有关会议,参加相关活动,定期召开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会,使退二线干部能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单位的重大决策事项。完善各级谈心谈话制度:县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退二线干部座谈会;组织部门把退二线干部纳入部长夜谈范围;单位主要领导经常与退二线干部谈心谈话,通过沟通交流,增进团结。继续实行激励机制,对于退二线后,工作热情不减、工作成效明显、传帮带作用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结合其本人意愿,给予岗位交流。在分配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名额时,建议专门安排退二线干部名额。二是在经济待遇方面,建议在县综合考核奖增设中层干部系数,退二线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奖高于单位中层干部系数。对在某个方面有突出表现、贡献的退二线干部,可由财政拨出专项资金,实行定期考核奖励。对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中心工作任务的,给予适当补贴。对工作费用、公务用车等方面的待遇按规定给予安排。三是在生活待遇方面,组织部门及单位党组织通过走访慰问、组织活动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了解退二线干部的生活、健康、家庭等状况,积极帮扶工作、生活上有实际困难的退二线干部。
四、健全管理制度,让退二线干部肯干事
通过完善配套措施,纳入正常干部管理体制,发挥退二线干部应有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人才信息库。对退二线干部的专长、培训、考核、奖惩、主要表现、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登记,并实行动态管理,为加强退二线干部服务和教育管理奠定基础。二是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县委主要负责退二线干部的职务任免、考核奖惩等工作,所在单位主要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退二线干部所在单位要按责权统一原则,安排退二线干部工作任务,明确岗位职责,将其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管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三是严格工作纪律。退二线干部作为在职干部,要严格遵守组织工作纪律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坚持正常上下班,不能游离于组织纪律约束之外。所在单位要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对长期无故不上班、不承担所安排工作、不与组织联系的退二线干部,视为擅离工作岗位和旷工,并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发现有不良思想倾向和问题的退二线干部,及时进行教育引导、组织提醒和谈话诫勉。四是改进考核办法。科学设置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对退二线干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工作实绩与待遇挂钩,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好的,按规定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完不成工作目标任务,经组织考核确系个人原因的,按规定降低其有关待遇标准。五是畅通流动渠道。积极探索非领导职务“提早退出”机制,疏通“出”的渠道。有效运用《公务员法》关于提前退休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确实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工作的退二线干部,可鼓励其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提前退休。鼓励退二线干部发挥自身优势,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自行创业。(郑献丰 祝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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