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小区普通停车位最高每月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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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小区普通停车位最高每月180元

业主大会协商改签

7月28日,合肥市物价局印发《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物业费究竟怎么收?经过从讨论稿、修改稿到征求意见稿、定稿的一年角色转变,合肥物业费的收法,终于定了!

■关键词:车位费

最新的变化还在焦点最为集中的停车费。车位配在75%以上的小区中,地面小型停车位的价格从每月180元调至160元。按照最终的方案,现在就来算算给你家爱车占个“一席之地”需要多少钱。

停普通地下车库,收费最高180元

如果选择把车停在普通地下车库,则为统一价。不管是9座以下的蓝牌小型车,还是10-19座的黄牌中型车都将收费180元。这里需要提醒的是,物业管理保养停车库的50元综合服务费,已包含其中,不需另外缴费。如果你的车位已经购买,那么每月只需另付50元综合服务费用。对于合肥还不太普遍的“立体机械升降式停车位”,最高定价为220元。

地下车位足,停地面有点划不来

如果你家住在没有规划建设地下车库的老小区,或者规划建设的地下车位、地面室内停车位的配建比率在30%以下,那么,小型车每月收费上限为30元。中型车则为50元。

如果你家小区规划的地下车库车位的配建比率在30%-75%之间。那么,小型车的收费最高为每月80元。中型车为100元。

如果小区里配建的地下车位已经达到75%以上,您还是选择停在地面车位的话,那么收费就高了。小型车是每月160元,中型车为180元。

也就是说,普通私家车,停地面的价格和地下车库价位只差20块,还得风吹日晒,就有点划不来了。

电动车充电费用需自行协商

除了汽车外,《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划定了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费用。停在业主共用车库里,摩托车每月收费15元。自行车的停车费最经济,每月缴费仅需5元。

电动车为7元,不过你要在车棚里请物业代充电,具体价格就要与物业协商一下了。

三轮车、机动三轮车收费则为15元。

 

■关键词:物业费

物业费只收一项,最贵1.44元

物业费、电梯费、公共照明、单元门禁、监控系统,以前名目繁多的收费,将有一个统一的名字——“物业综合服务费”。

而这个“物业综合服务费”也定好了收费标准。这个标准只分为两种情况:无电梯和有电梯。

对于没有电梯的多层住户来说,如果使用甲级资质物业公司,每月每平方费用为7角钱,乙级资质为6角,丙级资质为5角,丁级资质为4角。而设有电梯的高层住户,收费标准为:使用甲级资质物业公司,每月每平方1.2元,乙级资质为1.1元,丙级为1元,丁级为9角钱。

对于之前讨论的“有电梯房屋的一楼住户物业综合服务费打九折”一说,在正式下发的《办法》中没有采纳。

与停车位不同,这个“综合服务费”的收费为“基准”标准,各级实际收费时都允许20%的上下浮动。所以,这样算来,合肥市的物业管理费的“最贵可能”为:1.2元上浮20%,也就是1.44元/月·平方米。

小区广告牌收入让业主受益

另外,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的,比如小区里的广告牌收入。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书面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30%用于补贴物业综合服务费,70%纳入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提醒一下,如果小区里的二次供水没有移交给供水部门的供水设备,其增压水泵运行费用可据实分摊收取,接受监督。

■关键词:物业资质

选择越高级的物业,就会获得越周到的服务,当然也意味着要付出更高一些的价钱。《办法》中规定了物业选择的流程。

A选物业最终业主大会定

《办法》规定: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参照《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综合服务费基准收费标准》,拟定前期物业服务方案,确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在收费标准范围内,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中标价格即为前期物业综合服务收费标准,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明确物业综合服务费的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并同时约定服务等级标准、收费标准。

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经业主(物业买受人)签字确认。

要注意的是,签合同之前一定要比一比,规定的服务内容与物业资质收费标准是否一致。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帮你选定了甲级物业,那么就要看一看提供的服务明细,是否符合甲级标准。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将由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具体选择什么样的收费标准,将由业主大会或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和相应的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B未到期合同可按新规重签

历经一年的推敲,《办法》将在2011年8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为5年。

对于8月1日后新建的、首次移交的物业服务收费,将需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那么,以前签订的、尚未到期的物业合同怎么办呢?可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没有到期的合同,可以按照原合同、原标准、原办法继续执行。不过,原合同到期后必须按照新办法执行。

第二种,可以由业主大会或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最新办法重新约定。

C预收物业费最多6个月

另外,有些业主被物业公司预收了物业服务费。

按照《办法》规定,“预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但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请大家注意看看自己的物业费是不是交得过早了。

张明 实习生 杨运会 周畅 本报记者 周文丽

■小提示

《办法》中停车费只能低、不能高

以上《办法》中的价格均为物价部门制定的“最高指导价”。也就是实际收费价格,只能低,不能高。合肥市物价局表示,这个停车位在周边城市普遍市场行情为200-400元,合肥的价位已经定得偏低。针对有些市民对于地面车位价格上涨,物价局表示此举的初衷就是为了引导车辆停到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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