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烟花零售有新规,储存总药量不宜超30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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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烟花零售有新规,储存总药量不宜超300千克

原标题:济宁烟花零售有新规,储存总药量不宜超300千克

济宁烟花爆竹零售有新规,零售点储存总药量最大不宜超过300千克。

会议特别强调了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存放药量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点应根据周围环境、距离确定总药量,最大不宜超过300千克。同时烟花爆竹零售点储存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的最高限额,在核发零售经营许可证时根据场所安全条件确定并载明,限额一般不宜超过50箱(件)或者总重量不超过1500千克。建议每个零售点不超过50箱。

此外,在烟花爆竹行业监管方面,济宁市安监局明确了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经营范围。高新区作为济宁市城区的一部分,兖州和任城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均可在该区域内经营。太白湖区作为济宁市城区的一部分,烟花爆竹经营由任城的批发企业在该区域内经营。济宁经开区作为济宁市城区的一部分,原来是从嘉祥分离出来的两个乡镇,嘉祥和任城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均可在该区域内经营。

在异地经营方面,易造成非法运输上的事故,同时属于违法经营。一旦发现并有充足的证据,比如人、车、物被扣,反映到市安监局,一经查实,将暂扣20天的许可证。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云雪 通讯员 田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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