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滨州7月14日电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在办理民行申诉案件时由于不能及时调到审判卷宗,往往导致不能及时审查结案,效率不高,影响了法律监督质量。近日,山东无棣县检察院积极主动,大胆突破,多措举措完善与创新调卷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调卷实行“定部门、定人员、定手续”,分别确定民行科与审监庭为调卷责任科室,科室确定内勤1名为具体责任人,调卷函经法院分管院长签字后,由审监庭统一调卷交付民行科,并实行调退卷登记、检查制度,力求职责清晰,程序严谨。
通过与法院协调,将调卷起始点前移,由立案后改为受案后,仅此一项最多就可节约30天办案期限。同时明确法院应在接到调卷函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
对个别已归档案件、紧急案件、二审案件等,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享有复印法院案卷权,做到调卷因案制宜,最大限度缩短调卷时间。对调卷中出现的问题,实行内部层级汇报,逐级沟通协调,协力下好“一盘棋”。
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检法联合制定了《加强与改进民行审判监督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具体规定了调卷责任人、范围、程序、时限等,做到有章可循。
解决“调卷难”为民行检察理顺了办案通道,奠定了法律监督的坚实基础。新机制实施以来,民行检察办案质量与效率大幅提升,提请与建议提请抗诉案件占申诉案件的56%,平均办案时限压缩近三分之二,有效杜绝了积压办案与调卷安全事故的发生。(杨林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