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教授因一篇评论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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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教授因一篇评论成被告

  ■张仲春向记者出示其与沈木珠的结题证明。

  ■张仲春向记者出示其与沈木珠的结题证明。

■统筹:新快报记者 王华平

■文/图:新快报记者 李咏祁

在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仲春看来,如果妻子沈木珠不是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院长,也许根本就不会有抄袭门这件事情的发生。武汉大学历史系年近八旬的退休老教授李世洞也没有想到,他会因为写了一篇点名批评学术界此类现象的评论,就被告上了法庭。在这个一诉就是4年近期才开始一审的案子中,只有另一被告“学术批评网”创始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很坚定:要将二人钉在耻辱柱上!

被指“抄袭”

法学院院长下台

2005年,一篇题为《值得警惕的自我克隆、重复发表现象———以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沈木珠教授以及张仲春先生为例》的帖子发表在“学术批评网”上,该作者化名为“金许成”,例举了大量文本资料进行比对,旨在证明沈木珠与张仲春重复发表论文近20篇,此外还有10篇论文涉嫌不同程度的抄袭。

沈木珠、张仲春夫妇因此被卷入了“学术造假”的漩涡中。

2008年3月,沈木珠被免去了法学院院长的职务。尽管有化名为“南京财经大学李华隼”的人发表文章称,这是南京财经大学校方“主动”因为抄袭的事件将其免职。然而,到底是不是因为“抄袭”的事件而被免职,张仲春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他只说,是学校让沈木珠自己辞去法学院院长的领导岗位,并换了别的领导岗位给她。

对于自己涉嫌“抄袭”的事件,沈木珠不愿意多说,她只称“一谈到这个就愤慨”。而被指抄袭妻子论文的张仲春则非常气愤,在天津大学对面的咖啡馆,他反问记者:“我自己搞国际知识产权10多年,你觉得我怎么可能会抄袭?”

张仲春表示,妻子沈木珠在江苏法学界有着极高的地位。早在1995年,沈木珠就被评为首届中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是南京财经大学的首届法学院院长,在她任职期间,国际法研究生点一度排在全国20名内,而原本在全国没有名次法学学科也在她到后的几年时间的里排到了全国50名内。

“因为这件事情,现在大踏步退步,你从排名就看得出来!”张仲春很无奈,“很可惜啊,这个点被毁掉了。”

张仲春告诉记者,在“重复发表和抄袭门”事件出来后,夫妇二人心情抑郁、失眠健忘、精神恍惚,同时,也导致许多的课题项目无法通过,论文无法发表,还影响了张仲春本人的职称评定。

两夫妇并未在网上与举报者和评论的学者正面展开争辩,而是采取了法律维权的道路,因发帖检举人是化名身份不明,便将发表评论的李世洞和发表检举帖子的“学术批评网”创始人———知名学术打假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告上了法庭。

夫妇去函

要求老教授道歉遭拒

检举帖登出三天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两名教师给杨玉圣写了一封联名信,称“金许成”的这篇文章实质上是一篇蓄谋已久、故意诋毁沈、张二人的文章,并表示金许成的文章“带有大量虚假信息”、“学校已经开始正式着手调查此类恶性事件”。

这时,武汉大学已退休多年的历史教授李世洞加入了讨论。这位七旬的老教授以《“过而改之,善莫大焉”———岂能以“动机不纯”为剽窃辩护?》为题,评论了学术批评当中常见的一种抵制批评为自己辩护的现象,即抓批评者的动机说事,该文中提到了沈木珠的名字。他的一番言辞,立即引起学术界诸多学者的关注,不少学术期刊及网站纷纷转载了这篇文章。

2007年11月,李世洞收到了沈、张夫妇发来的《关于要求赔礼道歉及保留诉讼权利的函———致李世洞教授》,称,李世洞发表“过而改之”一文“没有事实根据地诬蔑”沈、张二人,要求其就以上事实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对“该文中的侮辱诽谤行为保留诉讼权利”。

然而,沈、张二人并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李世洞告诉记者,客观地说,沈张二人的学术不端行为和某些大段抄袭乃至整篇抄袭者相比,并不是很严重的。但是他们的辩护者一再断言说:沈、张“没有任何抄袭剽窃”行为。对于这种绝对化的说法,他产生了探个究竟的冲动。于是就拿他们的那2篇文章和湖南大学教授刘士平的文章进行比对、分析。在认真比对中,还真发现了沈、张抄袭刘文的证据和张仲春搞伪注的证据。

“在这篇文章上,我认为是证据确凿的,是他们无法赖账的。”李世洞告诉记者。

2007年11月12日,沈木珠、张仲春向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沈、张起诉了两个案子。一是起诉李世洞、《科学对社会的影响》杂志社、学术批评网,起诉唯一依据就是李世洞的“过而改之”一文;二则起诉学术批评网的主持人杨玉圣。

原告vs被告

●沈木珠,女,1955年生,中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曾任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为WTO研究中心主任与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的所长,法学教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毕业及进修于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社科院,留学于英国南安普敦大学。

●张仲春(笔名乔生),沈木珠之夫,1952年生,南京财经大学WTO研究中心法学教授,中山大学本科毕业,浙江大学硕士,讲授国际贸易法、WTO法、知识产权法、涉外经济法等课程。主要研究领域为WTO法,知识产权法。

●杨玉圣,男,1963年生,1985年考入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读研究生,2001年创建学术批评网。2003年5月以国内优秀人才名义被引进到中国政法大学,现为该校法学院教授。因杨玉圣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学术批评和学术规范建设,曾被誉为“学术清洁工”、“中国学术批评第一人”。

●李世洞,武汉大学教授(退休),著有《拾贝栽刺集》。

来源: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网站、百度百科

“我希望法院一审判我们败诉”

“实际上,沈、张二人最早的问题只是重复发表,当时包括我和李教授(李世洞)他们都没有说他们抄袭。”而今,杨玉圣谈到沈木珠与张仲春涉嫌抄袭的事件上表态说,他认为,沈张夫妇至少是共同抄袭了湖南大学刘士平教授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上的文章。

杨玉圣称,根据李世洞的比对,其二人在结构上、文字上都抄袭了刘士平文中的第三部分。同时,他认为,张仲春还抄袭了他妻子沈木珠的文章。“你用了别人的翻译文字,理应尊重,沈木珠是正当引用了,但张仲春却做了伪注。”

因为在自己的个人网站———学术批评网上刊登了金许成、李世洞的文章,杨玉圣被指“诋毁了沈、张二人的声誉”。

虽然被告上法庭4年,杨玉圣却丝毫没有因此而焦虑或耽误法学研究,相反,他告诉记者,因为与沈木珠和张仲春的案件,他每次都能写出很多的文字来。

杨玉圣说,2007年他接到法庭寄来沈、张二人告他的诉状中,却暴露二人出连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也相当匮乏或错误百出。而李世洞在《法学教授夫妇与法律知识ABC》一文中也称,在最早起诉的两个案件中,都发生了改变被告或被告地位的情况。同时,竟在诉状中提出要代表“涉谤的18家期刊”向被告提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诉讼请求,是典型的“无知无畏”。

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后,杨玉圣先后发表了5篇文章,质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立案程序和诉讼过程中暴露的不公正问题。为此,经最高人民法院调解,沈、张二人在2008年5月16日于南京立下的四个案子被调至天津审理,这场广为学术界关注的“笔墨官司”才于今年三月始再次见诸于法庭。

“事实上,我希望法院一审判我们败诉,这样一来就好玩了,人咬狗啊!这新闻就大了。”对于这个案子的预测,杨玉圣称,无论哪一方败诉,败诉的一方是肯定会上诉的。

但他表示:“无论最终的审判结果是什么,他们夫妻二人都会让我永久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双方庭审激辩详见A09

王华平、李咏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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