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书写有漏洞
易被篡改惹麻烦
几个月前,本市某司法鉴定所接受外省市法院的委托,对一份收据进行文书司法鉴定。
当事人李某向赵某支付了一笔工程款,并自拟了一份收据,然后交由赵某签字后李某将收据收回。
收据内容为:“今收到李某工程款人民币220000元整。收款人:赵某”。
但双方当事人对收据上的钱款数额发生了争议,赵某认为,李某私自改动了原收据上的金额数,将原本的2万元改成了22万元。
由于双方争执不下,最终起诉到法院。
法院要求对“220000元”中第一个“2”字是否后添加进行鉴定。经专家鉴定,收据中第一个“2”字确实是后添加上去的。
●专家提示
填写收据时应注意三个问题:
1.尽可能自己书写,以免给他人留有篡改的机会。
2.在书写数字时,一定坚持小写数字后填写大写数字。
3.在书写时,字与字之间不要留有较大的空隙,尤其在正文与最后签名之间尽量不要留有空隙。如有空隙,要注意用笔划出“Z”字痕,并注明“段落中及该文件空白处无正文”的文字。
(本案例由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提供)
本版文/记者 汪红 摄/通讯员马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