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99年《清议报》。
凡国之起,未有不起于家族者,故西人政治家之言曰:国字者,家族二字之大书也。其意谓国即大家族,家族即小国也。君者,家长、族长也;民者,其家族之子弟也。然则当人群之初立,则民未有不以子弟自居者。民之自居奴隶乌乎起乎?则自后世暴君民贼,私天下为一己之产业,因奴隶其民,民畏其威,不敢不自屈于奴隶,积之既久,而遂忘其本来也。后世之治国者,其君及其君之一二私人,密勿而议之,专断而行之,民不得与闻也;有议论朝政者,则指为莠民,有忧国者,则目为越职,否则笑其迂也,此无怪其然也。譬之奴隶而干预主人之家事,则主人必怒之,而旁观人必笑之也。然则虽欲爱之,而有所不敢、有所不能焉,既不敢爱、不能爱,则惟有漠然视之,袖手而观之。家之昌也,主人之荣也,则欢娱焉,醉饱焉;家之败也,主人之中落也,则褰裳也去,此奴隶之恒性也。故西人以国为君与民所共有之国,如父兄子弟,通力合作以治家事,有一民即有一爱国之人焉;中国则不然,有国者只一家之人,其余则皆奴隶也,是故国中虽有四万万人,而实不过此数人也。夫以数人之国,与亿万人之国相遇,则安所往而不败也。
……
国者何?积民而成也。国政者何?民自治其事也。爱国者何?民自爱其身也。故民权兴则国权立,民权灭则国权亡。为君相者而务压民之权,是之谓自弃其国;为民者而不务各伸其权,是之谓自弃其身。故言爱国,必自兴民权始。
作为近代阐发爱国论的第一人,梁启超最终形成并明确地提出爱国主义的思想主张,是在1899年2月发表的长文《爱国论》。这里的“爱国”一词,是近代史上首次出现的。该文也是近代论爱国的第一篇文章。梁启超在文中强调,爱国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伦理。他说:“夫国家者,一国人之公产也”,它与被专制君主视为一人私产的传统国家,已是不可同日而语。
(摘自《笔底波澜》)